近期,连江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牛蛙养殖突出污染问题,不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7月以来,联合属地乡镇取缔2家无证牛蛙养殖场,对1家“散乱污”养殖场实施拉闸停电处置,并于近日再次查处一起牛蛙养殖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案情简介
连江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蓼沿乡兰水村,主要从事牛蛙养殖经营,占地面积12.88亩,建有养殖池33口,当前在养25口,现存牛蛙约4万尾。企业养殖废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排入下车溪,最终汇入兰水溪流域。2026年7月,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在废水总排口开展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其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1.16倍,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要求。
查处情况
该企业超标排放养殖废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连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询问取证等方式,全面固定监测报告、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结合企业违法情节、整改态度及配合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文书,督促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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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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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来源: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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