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8年6月,南京皇宫,洪武帝朱元璋病重之际,宫廷里已经有人开始准备他的身后事。皇帝尚未入葬,关于哪些人要随葬、陵寝如何封闭的消息,便在后宫悄悄传开。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墓穴本身,而是一些人已经知道,自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朱元璋死于洪武三十一年五月,终年七十一岁。遗诏规定丧礼从简,梓宫葬于孝陵,葬期定在同年闰五月。遗诏中并没有留下“将所有未生育宫人陪葬”的明确文字,这一点必须说清楚。
但《明史·后妃传》记载,朱元璋死后,“宫人多从死者”,并说这些宫人葬于孝陵。所谓“从死”,就是以活人殉葬。至于人数,后世常说是四十六人,来源主要见于相关记载和陵寝资料,具体名册并不完整,不能把所有细节都说得像一份保存完好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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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后宫,并不是一个普通家庭。宫女、嫔妃一旦进入宫廷,身份、婚姻和出路往往都由皇室决定。她们有人多年没有生育,有人甚至没有真正获得过皇帝宠幸,却可能因为一纸命令,突然被推到死亡面前。
宫中执行殉葬,通常不会公开举行。有关人员会被集中管理,家属也难以接近。明代笔记中曾提到,殉葬者被召集到宫中,临别时接受酒食,随后走向预定地点。具体方式在不同记载中并不完全一致,有缢死、迫令自尽等说法,不能简单断言全部都是活埋。
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结果都一样:她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有人或许会哭喊,有人可能沉默,也有人试图求情。史料没有留下太多个人声音,宫廷档案往往只记“某宫人殉葬”,一个活生生的人,最后只剩下几个冷冰冰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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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连求生都不行吗?”这样的追问,史书没有替她们回答。帝王制度下,后宫女性既是皇室成员,也是权力秩序中的附属者。皇帝生前拥有她们,死后仍以陵墓和礼制继续支配她们,这正是殉葬制度最残酷的地方。
殉葬并非明代独有。商周时期,贵族墓葬中曾出现大量人牲和陪葬现象。秦汉以后,随着礼制变化和社会观念转变,活人殉葬逐渐受到限制,汉高祖刘邦曾以制度方式削弱这种做法。到了辽、金、元时期,草原贵族和北方政权中又出现反复,皇帝、宗室去世时,近侍、奴仆甚至家属被迫随死的情况并不罕见。
朱元璋早年长期生活在元末社会,对元朝宫廷和贵族制度并不陌生。他建立明朝后,极力整顿礼制,也保留了不少带有强烈君主色彩的安排。殉葬在洪武朝重新出现,并非偶然,而是皇权、宗法和陵寝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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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之后,这种做法没有立刻消失。建文帝朱允炆在位时间很短,关于他亲自作出具体执行决定的材料并不充分;可以确认的是,洪武朝形成的制度惯例,确实延续到了明初宫廷。此后,明成祖朱棣以及仁宗、宣宗等时期,也都有宫人殉葬的记载。
到了宣德十年,周王朱有燉去世。朱有燉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生前没有儿子,死后不愿以大量人员殉葬。相关记载称,明英宗朱祁镇因此对殉葬问题有所触动。不过,制度惯性并没有马上停止,朱有燉死后仍有宫人殉葬,朱祁镇后来还给予她们“贞烈”“贞顺”等称号。
这种“以荣誉包装死亡”的做法,表面上是在表彰贞节,实质上却掩盖了她们缺乏选择的事实。不得不说,这比单纯记录死亡更能说明当时礼制的冷峻:只要进入皇室秩序,服从甚至牺牲,都可能被重新解释成美德。
1464年,明英宗朱祁镇病逝。临终前,他明确下诏停止殉葬。遗诏中有“妃嫔以下,不必殉葬”的意思,明代皇室的活人殉葬制度由此被正式废止。此举与他早年目睹宫人殉葬一事有关,至少在史料叙述中,这段经历成为他改变旧制的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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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去世后,明宪宗朱见深、孝宗朱祐樘等皇帝的丧葬安排,也没有恢复大规模殉葬。一个延续多年的宫廷惯例,终于被皇帝以诏令截断。
清初又出现过类似现象。努尔哈赤死于1626年,清太宗皇太极死于1643年,早期满洲贵族社会仍保留部分殉葬传统,个别宗室和贵族去世时,家属、侍从随死的现象有所记载。顺治、康熙时期,清廷逐步限制这种做法。康熙十二年,也就是1673年,清廷进一步禁止部分旗人奴仆随主殉葬,清代制度层面的禁令由此更加明确。
所以,朱元璋下葬时的恐怖,不在于陵墓修得多大,也不只是“四十六人”这个数字,而在于皇权能够把后宫女性的生死直接纳入帝王丧葬。孝陵地宫封闭之后,朱元璋与那些宫人一同沉入地下;而关于她们姓名、经历和最后时刻的记载,绝大多数已经消失在史书的空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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