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内幕交易开出多个罚单,千万元级别的罚没单不在少数,打击力度持续升级。有当事人涉两案被罚没超1亿元,还有当事人被“没一罚六”,比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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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内幕交易罚单密集落地,有一人涉两案被罚没超1亿元
近日,证监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9号、30号,当事人均包括吴凌玥。
处罚决定显示,两案内幕信息均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证监会认定,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3月29日,公开于2024年9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与罗征共同控制使用“罗征”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违法所得为1557.77万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与韩佩佩共同控制使用“韩佩佩”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违法所得为2256.24万元。
证监会认为,吴凌玥与罗征、韩佩佩的交易及资金转入行为与其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
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吴凌玥、罗征违法所得1557.77万元,并处以4673.31万元罚款,其中吴凌玥承担6061.59万元;没收吴凌玥、韩佩佩违法所得2256.24万元,并处以6768.71万元罚款,其中吴凌玥承担4512.47万元。
综合以上罚单,吴凌玥合计被罚没1.06亿元。
今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还对两名自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没一罚三”。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2号,2025年5月14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该事项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10月18日,公开于2025年5月14日。
柳锡专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系朋友关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柳锡专买入相关公司股票,获利309.04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柳锡专违法所得309.04万元,并处以927.13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3号,2025年1月17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公告,该事项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12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5年1月17日。
公茂江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知悉内幕信息,分别在1月16日、17日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60.72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公茂江违法所得60.72万元,并处以182.17万元罚款。
资产重组为内幕交易“重灾区”,有知情人被“没一罚六”
2026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开出多个内幕交易罚单,资产重组是“重灾区”。
例如,8月1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5张内幕交易罚单,其中4份均与资产重组事项有关,或指向同一家公司。从处罚金额来看,当事人罗鸿、易显霖、李昊分别被“没一罚六”“没一罚五”“没一罚三”,且罚没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据江苏证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9号、12号,2023年1月19日,相关公司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形成于2022年1月6日,公开于2023年1月19日。
罗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易显霖、魏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
经查,罗鸿、易显霖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了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违法所得分别为162.63万元、215.27万元。
魏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了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前全部卖出,违法所得为3.97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易显霖的交易呈现背离历史交易习惯,交易金额放大,证券普通账户长期空置后买入相关公司股票,证券信用账户突击开户后买入相关公司股票,临时筹集资金等明显异常特征;魏强的交易呈现与内幕信息变化时间基本一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接触时间基本一致等异常特征。
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罗鸿违法所得162.63万元,并处以罚款975.76万元;没收易显霖违法所得215.27万元,并处以罚款1076.34万元;没收魏强违法所得3.97万元,并处以罚款80万元。
据江苏证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0号,2023年5月5日,相关公司公告《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在公开前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形成于2023年4月18日,公开于2023年5月5日。
李昊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昊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相关公司股票,避损金额为365.57万元。
对此,证监局决定没收李昊违法所得365.57万元,并处以罚款1096.7万元。
上述相关公司或为哈工智能(000584.SZ,已退市),该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同年5月5日公告《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哈工智能原计划出售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的100%股权,但因交易对手方决定终止收购,本次交易宣告终止。
据哈工智能历史公告,天津福臻曾有位总经理叫李昊,并且曾担任哈工智能董事。在哈工智能2023年一季报中,李昊持有公司1130.37万股,为第四大股东,在2024年年报中已不被列为前十大股东,持股数应低于第十大股东的493.9万股。
此外,哈工智能曾有一位董事名叫魏强。魏强在2023年1月底成为哈工智能非独立董事,6月被聘任为总经理,但同年10月便提出辞职,行迹可疑。哈工智能披露的辞职原因为:其入职工作目标即内控梳理、流程完善和流程建立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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