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一起涉案金额8514.5元的停运损失索赔案,到今年覆盖司法裁判、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多维度治理机制,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用五年时间,以数字检察为牵引,针对网约车停运损失领域的虚假诉讼问题,形成“检法协同+行业治理”的闭环监督体系,为规范网约车行业秩序、维护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自称停运18天,其中16天竟然都有营运收入
2021年11月,某网约车司机方国林(化名)的营运车辆与范心明(化名)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范心明负全责。方国林随后向鄞州区法院起诉,主张18天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共计8514.5元。法院经审理,酌情认定方国林停运10天、日损失300元,判决范心明赔偿3000元。范心明不服,认为方国林实际修车时间远没有18天,且方国林拒绝提供事故当月的营运流水,遂向鄞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调取了方国林在网约车平台的全部营运数据,发现他自称停运18天,但这18天内,有16天都有正常的接单收入。”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案涉修理厂证明,方国林的车辆确实因为零件缺货、维修延误而停运18天,但修理厂在此期间为其提供了一辆代步车用于继续接单。也就是说,方国林仅损失了2天的营运收入。
鄞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请抗诉。2022年10月,宁波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范心明最终赔偿475元,仅为原判决金额的六分之一。
个案办结了,但检察官心里的疑问没有消除:这样的“注水停运”是个例吗?办案团队调取了近三年鄞州区法院审结的全部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裁判文书,通过文书解构、要素筛查,提取司机、车辆、事故时间、主张停运天数等关键信息,再与网约车平台营运数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进行碰撞比对。结果令人震惊:在筛查出的案件中,存在停运损失虚假主张或者无证营运问题的线索占比超过50%。
“这些行为已不仅仅是普通的不诚信诉讼,这样大规模的虚假诉讼会严重侵蚀司法权威,损害保险企业和守法车主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表示。
统一裁判尺度,不给造假者可乘之机
针对类案暴露出的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证据审查不严等问题,2023年,鄞州区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明确提出:不具备“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驾驶员证)的网约车,其停运损失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在核查维修证明的真实性时,可向网约车平台调取营运流水,应向当事人明确释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随后,鄞州区检察院推动区法院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车损赔偿诉讼的工作指引》,明确将“双证”作为支持停运损失诉求的前提条件,并建立与检察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数据协查机制。截至2025年,鄞州区法院共审结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527件,其中被告抗辩停运天数过长的超过20%,3起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司法处罚。
“以前这类案件,法官往往因为举证难而‘酌定’一个数额,客观上给了造假者可乘之机。如今有了平台数据这个‘照妖镜’,是真是假一查便知。”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2025年11月,鄞州区检察院就案件办理及工作情况向宁波市检察院作了专题汇报。今年1月,宁波市检察院聚焦网约车行业源头治理,部署启动了网约车停运损失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双管齐下”净化行业生态
在治理网约车停运损失虚假诉讼的链条上,汽修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有些维修厂把“延长维修时间”当成拉拢网约车司机的“增值服务”,甚至明码标价。
今年初,鄞州区检察院向区机动车维修(配件)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直指汽修行业存在的“出具虚假维修证明”“提供非营运代步车助长虚假诉讼”等问题,建议该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明确维修证明的开具标准并记入信用档案,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信誉考评。该协会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组织了警示教育,为辖区汽修厂讲明法律红线和违规成本,警示汽修厂经营者远离弄虚作假。
今年3月,鄞州区检察院还协同区法院、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了网约车监管协作机制。一方面,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制发建议,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对辖区内网约车平台的合规监管,严格执行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网约车车辆及司机的监管,监督网约车平台关闭无证网约车经营服务。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检法对涉及网约车违规案件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交通运输部门需对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查询予以协助。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接收交通运输部门协助调取的80余条停运线索,向网约车平台移送无证营运线索5条,推动平台清退违规车辆,形成“检察+审判+执法”的治理闭环。
“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单个标的不大,但数量庞大,涉及面广。如果每个案件都靠人工审查,司法成本难以承受。我们通过数字模型实现‘一键筛查’,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精准投向真正的虚假诉讼,这就是数字检察的效能所在。”办案检察官介绍,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鄞州区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下降,调解撤诉率明显上升,有效减轻了法院诉讼负担。
“虚假诉讼治理不能止步于个案纠错,更要推动行业规则的重塑。”鄞州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与法院、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网约车平台数据与司法办案系统的对接,让数据多跑路、虚假无处逃,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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