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2日讯 吉林省财政厅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30号),对AI课程与督导巡课评价教学改革平台建设采购项目(2包)作出处理决定。
一、项目名称:AI课程与督导巡课评价教学改革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SZ20260054602)(2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皓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8888号运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B43‑22商铺
被投诉人1:东北电力大学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被投诉人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参数设置不合理,变相增设投标壁垒,增加供应商成本。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3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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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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