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就业援助类政策
(一)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
1.申请条件:由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或劳动者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企业确认并确定发放方式。申请期限截至2026 年底,2025 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重点行业领域在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基础上增加现代服务业。
2.适用群体:2026 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3.补贴标准及期限: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人累计享受补贴不得超过12 个月。
4.咨询电话:
0633-8866028(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0633-8866235(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在日照市行政区划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社会保险补贴。
2.适用群体: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350元/月,其中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0元/月;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4.咨询电话:0633-8866151 0633-8866028
(三)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申请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2.适用群体:用人单位。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4.咨询电话:0633-8866035 0633-8866039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申请条件:(1)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各区县、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农村大龄人员可以放宽到45-70周岁。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适用群体: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及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1)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纳入涉农“一本通”系统平台发放。各区县人民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2)补贴期限: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城镇公益性岗位:(1)补贴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包含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2)补贴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4.咨询电话:0633-8866035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社会保险。
2.适用群体: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的2/3执行;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咨询电话:0633-8866235
(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2.适用群体: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
(2)补贴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承担部分)。
4.咨询电话:0633-8866235
(七)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申请条件:吸纳有见习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单位。
2.适用群体:用人单位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年度内所有完成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含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2)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4.咨询电话:0633-8866235
二、创业扶持类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条件:
(1)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2.适用群体:个人。
3.贷款额度及期限:
(1)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2)期限: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贴息标准: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4.咨询电话:0633-8866037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适用群体:小微企业。
3.贷款额度及期限:
(1)标准:最高贷款额度400万元。
(2)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贴息标准: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4.咨询电话:0633-8866037
(三)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
(1)在日照市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之前未注册过小微企业,所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创业者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3)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适用群体: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补贴标准:2000元。
4.咨询电话:0633-8866037
(四)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
(1)在日照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未更换过法人,且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创业者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
(3)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一致。
2.适用群体: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补贴标准:12000元。
4.咨询电话:0633-8866037
三、职业培训类政策
(一)职业培训补贴
1.申请条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统称六类人员),以及有就业培训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符合规定的其他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补贴的,不得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补贴。
2.适用群体: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
3.补贴标准及期限: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800元/人,中级工1100元/人,高级工15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技能培训合格证书100元/人/天(最高不超过500元)。
4.咨询电话:0633-8866130
(二)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为通过本机构就业的劳动年龄内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给予家政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2.适用群体:日照行政区域内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
3.补贴标准及期限: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缴纳保费标准不足100元的,据实全额补贴。保费补贴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保费由从业人员本人支付的不予补贴。
4.咨询电话:0633-8866130
(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取得急需紧缺、数字、绿色职业等级证书或证书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适用群体: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和高级(三级)2000元。
(2)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4.咨询电话:0633-886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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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人社
编辑:彭婷
一审:张珊
二审:王宗敏
三审:刘新英
终审:王学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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