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哥这一辈子始终在写三农,写了几十年,哪怕没什么流量,也要坚持写到底。
也正因为这种坚持,巧哥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杂文报、杂文选刊等报刊发表了3000多篇三农评论杂文,被媒体称为“三农评论杂文第一人”。
这第一人,也就是巧哥勤写发表的三农评论杂文,是最多的人。
巧哥高考落榜后种过八年田,在农村生活了近三十年,体验过农民的苦,农民的累,更了解熟悉农村农业,深知农民兄弟的不易。
昨天写了《农妇无知不等于农药无剧毒》,巧哥知道,写这样的文是没有多少人关注的,但巧哥不能为流量而写,而要为农民兄弟的生死而呼。
葛先生的妻子让孩子在集市上买了防虫药,打开一看是磷化铝,就直接用了。她哪知道,这东西遇水会产生剧毒的磷化氢气体。结果,三个孩子和妻子全倒下了,小女儿墨墨没救回来,大女儿至今还在医院,治疗费已经花了三四十万。
警方鉴定,墨墨系磷化氢中毒死亡。
巧哥在该文说,这个9月原本是收获的季节,对农户葛先生一家来说,却是灭顶之灾。小女儿没了,大女儿还躺在医院里,妻子也中了毒。一个家庭,因为小麦防虫的农药,瞬间塌了天。
别再让“农妇无知”为本该被管住的剧毒农药背了所有的锅。生命高于一切,别让农民用血的代价去验证农药的剧毒,也别让禁令沦为一句空话。
今天早上起来就写了《星宇股价跌到惨不忍睹,不是报应?》,本想不再写文了,岁月不饶人,年纪都这么一大把,不要太累。
可巧哥看到这样不要脸、这样为领导贴金却肆意贬低侮辱农民兄弟的新闻,心中顿时感到愤怒,抑制不住不拿起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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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李先生今年49岁,系海南省琼海市阳江镇某村村民。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一位朋友将某微信公众号一篇文章转发给他,问他是怎么回事,“我查询发现,该公众号的认证主体是琼海市阳江镇人民政府。”
该文称,自2020年起,阳江镇某村村民李某以举报等方式反映村委会公款购买香烟以及父亲摔倒无人搀扶等问题,因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他持续维权成为“钉子户”,“为及时、高效、妥善化解群众利益诉求,阳江镇综治中心受理该案件后,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带队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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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截图
文章还说,“李某某书记十分关心李某发展生产情况,在产业方面给予他指导和支持。为帮助李某发展产业,李书记多次自掏腰包从家乡儋州市购买黄皮青苗、沉香苗帮助其发展产业,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成功化解李某沉积多年的积怨,‘他对李某某书记表示衷心感谢,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李先生说,该文章中的李某就是他本人,文中所写“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多次自掏腰包赠予我黄皮苗、沉香苗,该帮扶行为从头到尾仅一次性给了我两株黄皮苗,其他属于捏造的内容。”
他还说,该文编造他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并非他的真实意愿,还将他依法维权形容为“钉子户”,“这是严重的诬蔑诽谤我,文章内容应当严守客观真实底线,不能为美化工作业绩虚构帮扶事迹、虚构当事人态度。”
他告诉记者,真实情况是,2024年8月前后的一天下午4时左右,阳江镇党委李书记派人用皮卡车给他送了两株黄皮苗,放在他家一棵大树下面,“当时我不在家,在地里干活,收工后我回家将它们种在鸡舍旁边,后来有一株死掉了,另一株如今长势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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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株黄皮 受访者供图
各位读者朋友,你们看看,这是多么不要脸!为了给领导贴金,添油加醋、捏造事实,把农民兄弟写成“钉子户”。
人家李先生反映的是村委会公款购买香烟、父亲摔倒无人搀扶这些问题,哪一样不是正当诉求?哪一样不是在行使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反映问题就成了“钉子户”?
那是不是以后农民遇到不公都得闭嘴,都得当哑巴才算良民?
巧哥写三农几十年,最清楚农民兄弟的处境。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辛辛苦苦,遇到不公说几句话,就要被扣上“钉子户”的帽子?
这种词汇本身就带着歧视和贬损,把一个依法维权的农民描绘成纠缠不休的“麻烦制造者”,这是对农民人格的侮辱,是对他们尊严的践踏。
更恶劣的是,这篇文章还编造了“多次自掏腰包赠苗”“李先生衷心感谢、非常满意”的情节。
事实是什么呢?从头到尾就给了两株黄皮苗,还死了一株。
就这两株苗,在文章里被演绎成了“多次购买黄皮青苗、沉香苗帮助发展产业”的感人故事。这叫宣传?这叫文学加工?
这分明就是虚构、是撒谎、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贴到不要脸的程度!
新闻的生命是什么?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线。
一篇基层政府的公开文章,代表的是公权力部门的公信力,一言一行都应当经得起推敲。
现在倒好,为了塑造一个“亲民爱民”的书记形象,就敢凭空捏造帮扶事迹,就敢替当事人编造“衷心感谢”的台词。
这不是宣传,这是造假;这不是正能量,这是负能量中的负能量。
更不要脸的还在后头。琼海市阳江镇政府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涉事文章是一篇经验交流稿,稿件内容基本属实,“钉子户”只是形容,没有人身攻击,该文章没有指名道姓,也未给当事人带来实质性损失。
这种回答,巧哥听了都想骂人!
“钉子户”只是形容?那巧哥也打个比方,如果形容你是流氓无赖,是不是也没有人身攻击?如果形容你是骗子小偷,是不是也只是一个形容?
词汇有褒贬,语境有善恶,“钉子户”三个字背在身上,对一个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在村里抬不起头,意味着邻里乡亲用异样的眼光看他,意味着他依法维权的行为被官方定性为“胡搅蛮缠”。
这叫没有实质性损失?精神损害不是损害?名誉受损不是损害?一个农民的名誉就不是名誉?
还说没有指名道姓。涉文虽未写明他的全名,但文中事件、地点、人物背景信息高度特定,阳江镇某村、李某、反映村委会公款买烟、父亲摔倒无人搀扶、持续维权,这些要素叠加在一起,当地村民、邻里谁不知道说的是谁?
这样说,难道不是耍流氓?这是典型的“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是谁”的指向性描述,跟指名道姓有什么区别?
这种狡辩,既暴露了逻辑的苍白,更暴露了态度的傲慢。
更流氓的还在后头。事发后阳江镇政府回复李先生说,“在素材整理撰写时,对李书记描述的帮扶相关场景进行概括性文学加工表述,可能存在与你认为的事实不符的地方。为了避免造成误解,我镇已联系相关平台撤回。”
文学加工?巧哥写了几十年文章,还是一个资深媒体人,还头一次听说新闻可以这样写,“文学加工”可以这样用。
新闻讲的是事实,文学加工是在事实基础上的艺术升华,是在不改变核心真实性的前提下进行适度润色。
你“多次购买黄皮青苗、沉香苗”和“只给了两株还死了一株”,这是一回事吗?你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衷心感谢”和“并非真实意愿”,这是一回事吗?
这叫文学加工?这叫无中生有、编造事实、颠倒黑白!
如果这也叫文学加工,那小说家们都可以去政府机关当秘书了,反正写什么都是“文学加工”,不用对真实性负责。
巧哥忍不住要反问一句:反过来,如果农民兄弟在网上这样“文学加工”写领导,那会是什么后果?
如果李先生发一篇文章说“XX领导多次收受村民礼品、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然后被问起来时说“这是文学加工,可能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地方”,你们猜猜,这位农民兄弟会不会被以“诽谤”的罪名抓起来?会不会被定性为“寻衅滋事”?会不会被请去喝茶、写保证书?
公权力部门写农民可以“文学加工”,农民写公职人员就是“造谣诽谤”。试问这种双重标准,公平吗?合理吗?合法吗?
不是有人发了个打油诗,说是诽谤领导被抓了,不是有人在微信中说了几句领导,就被请去喝茶了。这几年这样的事例还少吗?
巧哥想说,农民兄弟不是你们政绩报告上的道具,不是你们宣传稿里的提线木偶。他们有血有肉,有尊严有诉求,有权利对不公正说“不”。
你帮他两株苗,他心存感激,那是人之常情;但你非要把两株苗写成“多次帮扶”、把没有化解的矛盾写成“成功化解”、把不满意写成“衷心感谢”,这就是把农民当傻子、把群众当棋子、把宣传当儿戏。
基层工作不容易,这一点巧哥理解。乡镇干部确实辛苦,也确实需要宣传正能量。
但正能量的前提是“真”,没有“真”字打底,所有的“正”都是歪门邪道。
你为了给书记脸上贴金,不惜贬低一个守法的农民,这种“宣传”不仅没有拉近干群关系,反而在干群之间挖了一道更深的沟。
阳江镇政府应当做的,不是狡辩,不是推诿,而是诚恳道歉、公开澄清、消除影响。这些根本问题不解决,写一百篇“经验交流稿”也是白搭,反而暴露了你们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病根。
巧哥最后说一句:农民兄弟的尊严,不容这样被践踏。基层政府的公信力,经不起这样自己糟蹋。真实是做人的底线,更是做官、做宣传的铁律。
丢掉了真实,就丢掉了民心;丢掉了民心,你贴再多的金,也是一张一戳就破的纸。
农民兄弟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互联网的记忆,也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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