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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现选取两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海县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东海县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微赞”平台开设直播间进行私域直播带货,在直播时宣传藏红花四件套产品有“通经络、凉血解毒、消炎止痛”的功效,属于无依据、虚假的商业宣传;此外,当事人在直播时对“优芝盖牌维生素C咀嚼片(甜橙味)”等多款产品的功效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宣传内容中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与产品的实际性能和功能不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本案中,不法商家紧盯老年消费者健康需求,通过私域直播的方式,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线上下单,链条设计严密、环环相扣,系统性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本案的查办有效打击了利用网络“坑老”“骗老”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网络经营者。
案例二: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灌云县某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灌云县某健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当事人)与一家公司签订宣传推广合同,宣传推广后者的产品——一款“高电位治疗仪”。当事人对体验过该治疗仪的潜在消费者录制采访视频,视频含有“阿姨头发变黑”“严阿姨腿上结节消失了”“阿姨动脉斑块改善”等功能性宣传的内容,并在当事人现场体验厅内大屏幕播放上述视频,通过视频宣讲、集中讲课等方式对老年消费者进行宣传。当事人明知其宣传推广的产品不具有其制作视频中宣传的功能,仍然进行商业宣传,构成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灌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本案中当事人利用老年消费者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精心设置陷阱,对产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本案的查办有力打击了上述违法行为,并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
合规经营提示
全市各涉老经营主体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守资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养老服务效果、保健食品功效、医疗器械性能、普通商品作用等作虚假、不实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虚构、伪造无法证实的技术资质、荣誉奖项;不得宣称产品或服务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消费提醒
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产品资质:建议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并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相关信息,做到“四不”: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2.警惕夸大宣传:对宣称“包治百病”“快速见效”的产品保持警惕,理性判断。
3.保留消费凭证:妥善保存购买凭证,如遇消费纠纷或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连云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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