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周旭辉 9月1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布公告,拟对广东省色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创业管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里程旅游技工学校、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广东捷迅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捷胜国防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广东省南方物联网信息中心、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等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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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上述12家社会组织均存在连续多年未依法报送年报年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省民政厅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上述12家社会组织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须于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交意见或提起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这是继8月10日省民政厅对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后,时隔不到一月再次出手。此次拟撤销的12家社会组织中,涉及职业培训学院、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基金会等多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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