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指尖新闻客户端
指尖新闻记者 丛治国 北京报道
原标题:以案释法聚焦政府欠款执行困局 专家研讨共议央企债权实现路径
近日,由指尖新闻法治研究院主办的一场聚焦“行政官司胜诉后,企业维权困局该如何破解”法律专题研讨在京召开,多位权威法学专家与媒体代表出席了会议现场。中国政法大学房保国教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程福元律师及多位媒体代表参与研讨,就胜诉企业如何规范推进强制执行、打通“判决落地最后一公里”展开学术研讨。
样本案件折射涉政执行共性痛点
2019年11月,王舍人街道作为委托人、济钢集团作为发包人,与中铁建设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承建济南空天信息高端成品库厂房项目。2020年7月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1.46亿余元,街道办仅支付约9200万元,余款5253万余元长期拖欠。企业多次发函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2024年9月,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街道办支付工程款5252万余元及利息,并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企业申请强制执行,未获实质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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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房保国)
2025年9月,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30期每期212万余元清偿,但街道办仅零星给付,且对和解项下479万余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拒绝确认,构成根本违约。2025年12月,企业向济南中院申请提级执行;2026年9月4日中院将材料函转基层法院,答复“依法妥处”。案件历经胜诉、执行、和解、再申请,债权仍悬置未消,集中暴露三类涉机关执行难点:一是机关法人以“财政未拨付”为由持续迟延履行,常规查控难以触达有效责任财产;二是执行和解缺乏担保与违约反弹条款,分期履约监管落空;三是提级执行流转周期长、反馈不透明,层级监督未能及时纠偏。
专家聚焦执行路径提出针对性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案实体债权已由生效判决固定,破局关键不在重新诉讼,而在以分层、刚性的执行策略将既判力转化为实际清偿。
房保国教授指出,依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街道办事处属机关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政紧张”不构成阻却执行的法定抗辩。他建议企业立即固定违约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全部本金及利息,已履行部分据实扣除,无需另行缴费。同步可向区人大常委会、上级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将本案列为违反政府诚信的典型样本推动行政层级介入,并申请审计机关对工程预算及拨付流水专项审计。恢复执行后即对街道办名下可分离财产——实有账户结余、对外应收债权、经营性收益——申请查封冻结,避免财产继续悬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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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浩)
许浩律师从执行手段阶梯化角度补充,原判决确认的优先受偿权在恢复执行中自动恢复效力,和解任一期逾期即触发全部债权恢复,企业不应再围绕和解协议另行博弈。他提出三层操作框架:一是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街道办预算批复、财政专户流水,锁定非专项闲置资金予以扣划;二是对到期对外债权启动代位执行,向纪检监察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对拒不配合的负责人依法申请罚款、限高、失信公示;三是在基层法院立案执行满六个月仍无实质进展的,先提交督促执行申请,无果后正式递交提级或异地执行申请,以审级监督打破属地阻滞。他强调行政清欠台账、工信投诉、国资协同仅作并行辅助,不得替代或中止司法执行;任何后续和解须坚持“边打边谈”,不终结执行、不豁免本金与优先权,嵌入逾期即全额恢复原判决的违约条款,履约担保书面化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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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福元)
程福元律师就机关财产边界作细化提示,对街道办执行应区分公共职能必需与非必需财产——可依法处置其经营性股权、闲置房产租金、非涉密结余资金,对主要负责人适用限高、罚款等间接措施,以比例原则避免冲击基层公务运转。就提级执行被函转的问题,他认为涉政执行僵局本身即构成层级管辖调整的法定事由,上级法院宜以裁定方式明确指令,减少程序折返消耗。此外,企业另涉历城区人防工程服务中心欠付6200余万元,若该主体已注销,应径诉其主管部门在接收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同步追究清算义务人责任,以诉讼中断时效、锁定债权敞口。
以个案研讨助推执行规范与营商互济
与会专家在总结中谈到,央企承建政府工程胜诉后长期未获清偿,背后交织预算周期错配、机关责任财产识别模糊、属地协调惯性等多重因素。破解困局,既需债权人摒弃“以函代诉、以和代执”的软性惯性,把恢复执行、调查令、提级监督等法定工具用准用足;也需在司法层面细化机关法人案件执行指引,明确可处置财产负面清单、和解违约快速恢复通道及提级执行审查响应时限。
本次研讨形成的实务共识将整理为执行参考素材供相关审判监督部门研判,助力从源头压缩“胜诉不兑现”的操作空间,在保障企业合法债权与维护基层政务秩序之间取得可预期平衡,切实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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