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心机商标”治理专栏最新公示一批依职权宣告无效的带有欺骗性的商标,其中“西凤酒 招待酒”“西凤招待酒”“西凤酒 接待酒”“西凤接待酒”四件商标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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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接待”这类词汇,极易让消费者产生公务接待、内部专供、特供定制联想,刻意拔高产品定位、制造身份溢价,违背商标注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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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西凤酒 招待酒”“西凤招待酒”“西凤酒 接待酒”“西凤接待酒”由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申请、同年7月14日注册公告,代理机构为陕西智沃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与常规商标争议不同,本次清理不受注册年限限制。即便已核准注册多年,只要存在误导公众、欺骗性问题,监管部门即可依法纠错、宣告无效。商标局表示,对个别经营主体违规利用注册商标欺骗误导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职责持续加大处置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并持续发布被依职权宣告无效的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情况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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