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持续发酵,站队愈发明显。
01
22岁的小熊在长沙某餐厅站着时,被一名4岁的男童不慎触碰了臀部,她当即火冒三丈,抓住男孩衣领揪着问,大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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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家长赶到,了解经过后,认为是不小心碰到了她,对其口头道歉,但是小熊不依不饶,坚决要求小孩父母书面道歉。小孩父母对小熊进行了医药费的赔偿,但是不愿进行书面道歉。在抓扯的过程中,男童也有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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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3次调解,小熊仍上纲上线,要求男童一家三口发视频道歉,但是男童父母拒绝,小熊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小熊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了此事,一开始大家如果不看内容不看监控也许觉得小熊是对的,但是随着深入了解,才明白小熊是在利用流量这把利刃,为自己增加曝光。
男孩的父亲也进行了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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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这几天,孩子问我“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我无言以对。他只是在餐厅里跑动了一下,就被贴上了难以承受的标签。我恳请大家,放过一个4岁的孩子,他不需要被网络审判。
他们也将尊重法律、配合应诉,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断,也相信监控视频比情绪更有说服力。
男孩父亲想对那位女孩说:如果我的孩子无意中冒犯了您,我再次表示遗憾。但作为父亲,我必须守住底线——不为没有主观恶意、且已被法律和常识证伪的“罪名”写下认罪书。
02
看了男孩父亲的回复,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三观,一个父亲的正确做法。
男孩才4岁,你可以说一个男孩调皮,也可以说他是熊孩子,不懂礼貌,但是说他摸屁股,性骚扰那就超出常理了,是诬告。
很多网友给小熊私信,让她有点良心。有律师建议男童父母起诉小熊寻衅滋事罪,原本只是无意的碰到,却愈演愈烈,小孩被扣上了脏帽子,也影响到了他的成长。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的是一个成年男性呢?哪怕有监控,也要被抓着不放吗?我认为,过度维权就是寻衅滋事。
03
网友评论:
按这样来岂不是晚高峰我能把一地铁车厢的人告了。
孩子如果是跑的过程无意触碰,站在孩子立场,小孩也会有心理阴影和创伤吧,是否可以主张让小熊赔偿呢。
孩子被拽衣领后,脖颈出现红痕,受到的伤害该如何诉求?这次事件中,一个心智不成熟的4岁孩子受到的人格侵权、心理损伤、精神损害应该比一个19岁的成年人受到的伤害更严重吧!未成年人保护法该如何保护这个孩子?!
过分维权 先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吧。
给人的感觉是她没有4岁的记忆和概念,也没有接触过这个年龄段的弟弟妹妹,人一定不能只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那样会对这个世界产生严重的认知偏差,终会害了自己。
现在很多人在公共场合都对小孩有偏见,也不排除有些家长的放纵,但是他们可能忘了自己也是从孩子那个阶段过来的。
家长应该对此女子提出反诉,对她如此无理取闹对四岁孩子造成的伤害要求赔偿,公开道歉!
让她回去问问四岁时的自己懂性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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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跑动过程中遇到一个站立的人突然移动且靠近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拿手隔档,更何况是一个4岁的小孩。很明显这女孩的行为太过激了。
这会对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心理损害!
男童家长也有权凭监控视频、伤情照片、衣物损坏凭证、就医记录等,向小熊主张人身损害及财物损坏赔偿。
太过敏感了,给自己找难过。
当事人看到四岁的孩童后如果能及时冷静下来,就不会有后续的困扰了~
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肯定是对的,但是对4岁的小朋友,可以宽容一点,毕竟是公共场合,碰撞是在所难免的,小孩子如果是无意中碰到,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拖拽着,当时又是个什么心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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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都对你屁股感兴趣,小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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