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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1. 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信用良好。
2. 企业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注册并填写完整信息,经商务部门审核、公示并获得申报资质,且符合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企业 2025 年度有进出口实绩。
4. 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于 2025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之间实际完成(境外展会项目以展会日期为准,国际认证、境外商标/专利项目以资质证书日期为准)。
二、支持内容
1、境外参加国际性展会
2、管理体系认证
3、产品国际认证
4、境外专利申请
5、境外商标注册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 2026 年 9 月 7 日‑9 月 24 日可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对 2025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并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将“资金拨付申请表”输出打印,汇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以及项目所需附件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所在区商务局。
梁溪区商务局 董 擎 电话:85053009
锡山区商务局 顾书豪 电话:88702571
惠山区商务局 翁 强 电话:83599121
滨湖区商务局 汤姣琴 电话:81178861
新吴区商务局 陈步里 电话:8189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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