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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芜湖”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行为”被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繁林罚决字﹝2026﹞16号。
据公示信息,该公司于2025年10月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原新港江边泵站进行树木采伐并扩建改造。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面积等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
本案中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0.0467公顷,滥伐林木地块总面积为0.1455公顷,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现状地表重新栽植园林绿化植被并符合造林技术流程规范的要求。滥伐林木现场林地地表已清除伐桩,被滥伐的树种、株数、蓄积无法鉴定。
经计算,本案中被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合计为21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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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林法〔2023〕149号)的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2.1482万元,2、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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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的工商注册信息,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属国有资本全资控股公司,当前股东结构为繁昌区国资委持股77.5194%、农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旗下投资基金),注册资本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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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名称及股东重要变更。
2013年1月23日,公司名称由“芜湖市伦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变更为“芜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由繁昌县荻港建投参股40%,变更为繁昌荻港建投40%和繁昌县国资委60%,企业也由国有资本参股变更为国有资本全资控股,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此外经营范围由“再生材料及废旧材料回收、加工、销售,仓储”变更为“园区建设及管理、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20015年至2016年10月,繁昌县建投、中国农发建设基金为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经多轮增资至1.07亿元。
2023年9月1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从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变更为投资、园区管理、市政及绿化工程管理等。(来源:信用芜湖、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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