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兴”一词源于《周礼》:“(大司徒之职)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据汉代郑玄注解:“物,犹事也,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于王矣。”(《周礼注疏》)“宾”意为尊敬,以宾客之礼待之;“举”意为推举,向国家荐举贤能之才。“宾兴”是传统社会人才选拔由地方官对将应试士子以宾客礼待的一种形式明清以来,各地为振兴文教、育人才,广西各县或乡里间的绅士、父老合资设立大小宾兴馆蔚然成风,有的没有“馆”,只是一个科举公益基金组织而已。其多仿照周代礼制以“宾兴”命名,专门资助学子参加文武乡会试盘费、岁科两考、文武童生院考卷结及新生修费等。
清代鬱林州的科举公益基金,主要以“宾兴馆”命名,又俗称“宾兴祠”;同时,亦有少部分以义学或私塾命名。宾兴馆的集资方式主要为捐设牌位集资法,即
捐足设置牌位标准金额,则在馆内置放其先祖牌位一座,以供乡人春秋祭祀;如未捐足设置牌位金额者,则记名刻碑,以垂永久。自鬱林州宾兴馆创用捐设牌位集资法后,迅速在鬱林州所辖境内传播,随后浔州府、梧州府、思恩府、柳州府等地亦竞相效仿。
宾兴馆,既是一个为封建王朝培育人才的民间组织,也是地方士绅相互交往的一个平台,又是一个构建和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公共空间。宾兴馆将兴贤育能的科举文化与敬宗孝祖的宗族文化巧妙结合,不仅有效地募集到巨额科举公益基金,又积极地促成了地域社会各个大小家族互动与联盟,充分彰显了民间创办科举公益的智慧和精神。同时,又始终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地转换角色,从而赋予宾兴馆更为丰富的内涵。如今,由于社会数度变迁,宾兴馆已深隐于史迹、成为追忆,但其所蕴藏的“仁爱”与“道义”“兴贤”与“育才”思想精髓,却仍然十分值得今人继续传扬,并光大之。
(图为民国版本鬱林抚康宾兴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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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康宾兴馆
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地方社会动荡不安,鬱林州知州邹德润(字心畲)、 王达材(字晓岩)等,下令在抚康乡设立团总局,以堵御外乱。同治二年(1863年) 二月,容县曾五由北入攻,占据蒲塘。王达材督同乡勇平乱后,与乡人士筹备善后事宜。从长远打算,王达材提议设团练公局,不如创立书院,时局安稳则行考课,以培植人才;如果遇时局动荡则可作为联络之所,以防寇警。
王达材离任后,同治五年(1866 年),太学生萧承煊(号旭亭,又号继志),邀抚康举人冯俊元以及明经萧谦山、罗午峰,州庠陈凤池、梁榖人、张文亭等人,遵循知州王达材的提议,俱抚康八堡有识之士捐资倡建书院。馆址在鬱林州城北抚康乡龙平堡蒲塘圩(今兴业县蒲塘镇西安街)。坐落在北寮岭之阳而名寮阳书院。
抚康乡石山坡太学生萧承煊率先首捐钱 80 万钱,以资启动经费。仿照鬱林州城宾兴馆捐设宾兴牌位之法,议定凡捐钱 30 千文,则入牌位 1 座,有能力者递增至40~50 千文乃至 100 千文不等。而捐资不及 30 千文的,则刻碑铭记,并呈请当时知州叶葆元撰写《创建宾兴书院劝捐引》,举人冯俊元撰《创建抚康宾兴馆记》。同治六年(1867 年)春,另加众八堡人士捐献的九百多万铜钱作为资金买地开建宾兴书院。
清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抚康宾兴馆在寮阳书院内建成投入使用,西侧为学堂学舍,东侧为宾兴治事所。同时,仿鬱林州宾兴馆,拟定宾兴书院规条,公选董事,竭诚经理,续置租产,在蒄垌堡置有一批田租产业,买地经营,竖造立馆,连年陆续置得租产数百多石。每年收益供书院办学经费使用。
宾兴馆的基金来源一方面是劝捐而来,一方面是按入神主位认捐,入祖宗神位于宾兴的作用为:
一、其裔孙可不必审查祖宗三代可以应考科举。
二、有机会入大馆深造。
三、参加县试、乡试、会试可得盘川津贴。宾兴馆资金的使用除主要作为助学金用于延师、考课及文士、武士参加乡会试的盘缠。另外,还作为乡饮酒礼和管理费用祭祀开支等,凡是所有嗣孙能考取秀才后,再参加乡试,或赴京参加会试时,宾兴馆对赴考人员,即待以乡伙酒礼,此外川资路费,也按规定给予资助。(完)
本文资料来源:《玉林文化大典》、《玉林文史资料》、金山老徐的家书《抚康宾兴馆章程》。
文中图片为原书破损严重实图。以下为AI修过的原书图,字不完整勿作于引用,仅用于本文封面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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