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无锋芒,
必然被欺负;
北京地铁大学生触碰
女乘客索赔事件,
愈演愈烈
文 | 雾满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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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雾友们,好消息,因为过生日,本周的雾解免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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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初,在北京读书的大学生小陈,乘坐地铁。
车身不稳。
小陈身体失去平衡,咣叽一声摔倒。
倒地时,身体轻微碰到旁边一名女乘客。
小陈爬起来,连声道歉。
前方小陈到站,正要下车,女乘客叫住他:你不能走。
为什么?小陈不解。
女乘客:我腿部不舒服。
小陈想起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
要有勇气,敢作敢当。
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于是小陈安抚对方,并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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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小陈搀扶女子出地铁,花钱打车,送女子去了医院。
女子双腿完好,但她不想走。
小陈自掏腰包,给女子租了台轮椅。
推着女子,在医院做全套检查。
拍片、查体、软组织检测,最终医学结论:
女子腿部骨质、关节、软组织无任何损伤,无任何器质性病变,身体完全正常,不存在任何受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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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长松一口气。
以为他终于解脱了。
然而他的麻烦,才真正开始。
女子拒绝承认医院的检查结果,声称自己需要居家休养三天。
因此向大学生小陈,索要3000元误工费。
可怜小陈只是个在读大学生,根本没钱。
女子大怒:不赔钱,就起诉小陈。
小陈彻底崩溃。
他到底要怎样做,女子才肯放过他?
(03)
小陈坐地铁,却遭遇女子索赔。
警方闪亮出场,确认本次触碰,属于地铁晃动导致的意外摔倒,无意触碰,不存在故意骚扰,不存在故意伤害,不存在违法行为。
整件事件,不属于治安案件、不属于违法案件、不属于侵权案件,仅属于普通民事纠纷。
三个不属于,是说小陈遇到的事儿,只能由小陈自己来解决。
公安机关没有裁决赔偿金额的权力,没有强制要求一方赔钱、或强制禁止索赔的执法权限。
意思说,警方不能强制小陈赔钱给女子。
同样的,警方也不能限制女子向小陈索赔。
警方唯一能做的,只能居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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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女子的要求,转述给小陈——并不考虑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再把小陈的态度,转述给女子——也不会站位小陈,帮小陈摆平对方。
所以此事最终,还是小陈一个人扛起所有。
女子索要的3000元,小陈拿不出来,这咋整?
——警方明确告知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需要赔偿、赔偿多少。
可怜的大学生小陈,陷入困境。
谁来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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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网络图源
(04)
善良大学生,只是坐了一次地铁,无过错、无违法、无伤人,却被索赔3000元。
凭什么?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假设:
假设当时在地铁上摔倒的,不是老实巴交的大学生。
而是一个老辣的执业律师:老陈。
律师老陈,和大学生小陈,同时在地铁上。
因为车身晃动,咣叽一声摔倒。
碰到一个女子。
然后女子说:刚才你有碰到我,要对我负责。
第一步,大学生慌乱,律师冷静淡定:
大学生小陈惊恐,羞愧,这事都怪我,都是我的错,地铁晃一晃,碰到你胳膊,就算没碰着,也是我的错,你心里不舒服,全是我的锅……然后大学生主动送女子去医院、主动花钱、全程配合。
律师老陈,完全相反:
一是不道歉。
地铁晃动摔倒,我本人无过错,法律上无需道歉。
不主动提出送医院。
不口头自认“是我碰到你”。
立刻要求地铁工作人员锁死车厢监控,保全全部原始录像。
然后老陈这样说:
“地铁晃动,属于公共交通意外,我非故意接触。如果你认为身体受损,我们报警走正规流程,不私了。”
直接堵死对方碰瓷、讹钱、道德施压的所有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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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警方到场,大学生无助,而律师精准控场。
警方到场后,发现此事在警权之外。
警方唯一能做的,就是替双方传话。
这种情况下,弱势的大学生,就会被带入“和稀泥调解”,被劝花钱消灾。
但律师老陈,有自己的节奏:
老陈只作客观陈述:我因车辆晃动,身体失衡摔倒,无主观触碰对方意图。
无追逐,无贴近。无二次接触。
主动要求警方提供书面记录:证明我全程无故意、无骚扰、无侵权行为。
然后明确告知警方:
“本人不同意任何自愿赔付,私下赔付,人道主义赔付。民事赔偿需要法定依据,不是情绪赔付。”
你这样做,警方也会支持。
因为你有理,有据,有节。
(05)
第三步,女方坚称不舒服,要求去医院。
大学生小陈,是以“担当社会责任”的悲壮心态,有点上刑场的感觉,对方有什么要求,不敢有丝毫拒绝。
律师老陈,也不是一定不去医院。
去也可以,但老陈模式,和大学生小陈完全不同:
老陈要求:所有检查项目全部遵从医嘱,不多一项、不少一项。
全程录音,保留所有挂号单据,诊断记录,影像报告。
全程不口头承认过错,不承诺赔偿。
拿到最终结论:无损伤、无软组织挫伤、无器质性问题。
老陈当场确认法律事实:
无损害后果,就意味着侵权不成立。
侵权不成立,就意味依法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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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虽然侵权不成立,女子仍然不肯放过,张口要3000元赔偿。
此时大学生小陈害怕起诉,害怕麻烦,心理崩溃,彻底被动拿捏。
律师老陈,只是淡定回一句专业绝杀话术:
“你可以主张赔偿。
但侵权赔偿,四要件缺一不可:
一是侵权行为。
二是主观过错。
三是损害结果。
四是因果关系。
现在医院证明无任何损害结果。
无伤情,无误工证明,无医疗支出,无诊断静养医嘱。
无损害,无赔偿。
你如果坚持索赔,我不拦你。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全程应诉。
同时我会提交完整监控、病历、出警记录。
法院会直接认定你为恶意诉讼、虚假索赔。
你不仅一分钱拿不到。
还会留下不良诉讼记录。”
这就是堂堂正气,邪不敢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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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第五步:你已经堂堂正正,对方仍当你说的话是放屁,硬性强制索赔。
大学生小陈上网求助:家人们,救救我,我应该怎么样……
律师老陈教给你:反向固定对方“恶意索赔”证据
先要求警方笔录添加:对方在无伤前提下,强行索要高额赔偿。
保留对方勒索式对话记录。
明确告知对方:若继续无理纠缠,网暴,造谣,将反诉名誉侵权、敲诈未遂。
在律师老陈的角度,最终事情会得到妥善处理,女子一分钱赔偿也拿不到。
和大学生小陈的结果,天差地别。
(07)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非黑即白。
始终存在着大量法律管不到的灰色区域。
这片区域不构成治安案件,不构成违法案件,也构不成侵权案件,仅仅属于普通民事纠纷。
它不上法庭、不入警规,没有明确的对错裁定,所有矛盾全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老实的孩子遇到这类事情,因为怕麻烦,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然后赔钱了事,被人拿捏。
治理灰色区域,往往需要“强者”的出现。
人性的恶,都是试探出来的。
一个想要借机讹诈的人,如果第一次试探弱者成功,轻松拿到三千元赔偿,第二次再试探又顺利获利,久而久之,就会滋生侥幸心理,把讹诈当成低成本、高收益的谋生手段。
反之,如果她第一次讹诈就遭遇强硬回击、彻底失败,第二次试探依旧无功而返,甚至需要承担相应风险,她就会明白这条路走不通,自然收敛恶意、安分守己。
很多作恶的人,不是天生恶劣。
而是弱者的退让和纵容,一步步惯出来的。
而强者的坚守与底线,恰恰能约束人性之恶,倒逼他人守规矩。
因此,我们既需要自我强大,也需要普及对应的法治常识。
要教导所有年轻人,遇到无意纠纷、无伤索赔、借机碰瓷时,该如何冷静应对。
年轻人第一次处理这类事情的态度,至关重要。
你的退让纵容,就是变相滋养恶意。
一定要坚守原则、合法维权。
不仅是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益,更是在维护公共秩序、净化社会风气。
善良无锋芒,必然被欺负。
懂规则、有底气,别人才不敢肆意拿捏你。
当每一个普通人都懂得守住底线、拒绝被无端拿捏,钻法律空子的恶意讹诈,才会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
(*本文配图来自AI绘画及网络,仅供参考)
昨日雾曰
一个正常社会,自然离婚率应该稳定在33%左右。
这不是婚姻的失败。
这是科学的筛选。
然而但是,如果冒出来一位大哥,他脑壳灌水,看这33%的离婚率不顺眼,莫名其妙的认为,离婚率这东西,越低越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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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4岁男童摸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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