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黑马诗语
最近,一自媒体小人物尹建根在网络里成了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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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写这样的文章,我自己都觉得有些难于动笔,为啥呢?
——因为尹建根原本就是个小人物,就因在公号里写了篇批评安徽和县一乡镇女书记的文章,就闯下了大祸,被跨省抓捕不说,还被法院一审判处了2年零3个月刑期。
写篇文章就犯法?而且这文章还是为一个叫陈德珍的农村妇女鸣不平!
人们一看——这法律也太苛刻了!
小人物为了弱者的利益写篇文章就要遭受牢狱之灾,尹建根的遭遇,一下就赢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关注的人多了,在网络里就形成了滔滔舆情,就这样,尹建根由小人物一跃就变成了“网络名人”。
回看尹建根的“名人”之路,既坎坷,又奇葩!
坎坷的是什么呢?据判决书说,尹建根有75篇帮人维权的文章都存在大量“不实”,一句话,就是在故意捏造事实。
尹建根“捏造事实”,最终却把自己捏造成了“网络名人”,这“名人之路”,还不够坎坷么?
——坎坷得直接去坐牢!
何又谓奇葩呢?
但凡有个脑壳的人都会想,要是尹建根在文中不批评官,只批评普通的老百姓,还会被跨省抓捕吗?
当然,也就更不会被判刑了。
——就是因为写了篇文章批评了一个乡镇书记,就连以前的“旧事”都被翻了出来,判了2年零3个月。
更让人不敢想的是,要是尹建根批评的是县的书记,那刑期岂不是要翻上一倍?
若再大点——批评市的书记呢,有可能就会是无期了。
如果再往前推,一旦批评到省的书记,恐怕就直接S刑了!
想想都让人害怕,幸好尹建根批评的只是个乡镇书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尹建根呀尹建根,你为了“出名”,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敢去批评官!
这,不是在自寻S路吗?
你这“出名”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你别以为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监督批评官员的权力,就敢理直气壮地敲打他们的屁股,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只要他们感觉到屁股疼了,随便吭声气,就能让你吃不了——只能连S臭味一起兜着走!
回头细品,尹建根这“出名”的教训,像把锋利的尖刀,深深刺入正义的咽喉,喷出来一股带着血红颜色的味道,腥臭无比!
这“出名”的教训,实在是——
太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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