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邓州公布3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未成年人文身、危险器具销售
案例一: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从事食品加工销售
• 行政相对人:邓州市福运来馒头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邓市监罚决〔2026〕069号
• 违法事实: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从事食品加工销售
• 处罚内容:
1. 对查扣的科甜素牌复配甜味剂食品添加剂0.25千克予以没收;
2. 罚款10000元。
• 处罚机关: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食品添加剂不是“想加就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直接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查。
案例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 行政相对人:邓州市立风美容美甲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邓市监罚决〔2026〕0136号
• 违法事实: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 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
• 处罚机关: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文身可能影响其求学、就业和身心健康。美容美甲、文身服务经营者应严格落实年龄核验义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案例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可能致人严重伤害器具等物品
• 行政相对人:邓州市田鹏飞厨具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邓市监处罚〔2026〕8号
• 违法事实:向未成年人销售可能致人严重伤害器具等物品
• 处罚内容:
1. 警告;
2. 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 罚款10000元。
• 处罚机关: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向未成年人销售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不是“小生意”,而是违法行为。商家不能只看利润,不顾未成年人安全。对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成年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