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通律所案例:结婚7年一起还贷45万,离婚时男方说房子跟你没关系二、离婚房产分割,为什么是最容易吵架的事?三、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离婚时房子到底怎么分?四、会通律所办案思路:固定还贷证据,算清补偿金额五、案件总结与合规提醒
张女士(化名)找到我们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她和王先生(化名)结婚7年,有一个5岁的女儿。现在两个人过不下去了,要离婚。
房子是王先生结婚前买的。当时王先生付了60万首付,贷款90万,房子总价150万,登记在王先生一个人名下。结婚以后,这7年的房贷一直是两个人一起还的——王先生的工资用来还贷,张女士的工资用来养家,孩子的开销、水电煤气、日常生活,几乎全靠张女士撑着。
离婚的时候,王先生的态度很明确:房子是我婚前买的,首付是我家出的,贷款也是我一直在还,跟你没关系。
张女士急了。这7年里,她每个月都在帮着还贷,家里的开销也全是她在扛,怎么到最后房子就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房子从150万涨到了320万,她辛辛苦苦还了7年贷款,难道就白白打了水漂?
带着这些委屈和疑问,张女士找到了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穆得乐主任听完她的情况后,第一句话就说:你不用慌,法律对你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房子虽然登记在他名下,但你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他必须给你补偿。会通律所团队随即开始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和金额计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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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在离婚案件里太常见了。房子是大多数家庭最大的一笔资产,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房子怎么分,往往是双方最较劲的地方。
据民政部公布的《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351.3万对。在这些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几乎是每对夫妻都绕不开的问题。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对离婚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加上之前已经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最常见的情况,法律上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规定。有人觉得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有人觉得婚后一起还了贷款就能分一半,各种误解导致双方在谈判时差距很大,最后只能闹到法院。下面我们结合张女士的案子,把这个问题说透。
很多人一上来就问:这房子到底归谁?其实这个问题要分两步走。先确定房子归谁,再算另一方能拿多少补偿。
房子归谁?原则上归登记一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说直白点,像张女士这种情况——王先生婚前签的购房合同、付的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王先生。因为购房合同是王先生一个人签的,首付也是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出的,从产权登记的角度来说,房子确实在王先生名下。
但这并不意味着张女士什么都拿不到。关键在于接下来这条规定。
另一方能拿多少?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要补偿。
还是第七十八条,后半句是这么说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一条是保护张女士这种情况的关键。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的钱,不管从谁的工资卡扣的,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挣的工资奖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还贷对应的房屋增值,另一方是有份的。
据光明网2025年7月报道,在一起类似案件中,赖某某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他主张房贷是自己还的,但法院查明他无法证明婚后房贷是用个人财产支付的,最终判决房屋归赖某某,但需补偿对方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道理:婚后还贷款,别管从谁的卡上走,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共同还贷。
补偿金怎么算?三个数算清楚。
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那到底能补多少钱?实践中,法院一般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的计算方法,核心是先算出房屋的升值率。
具体怎么算呢?大概是这么个思路:先算出结婚时房子的价格(包括购买时的价格、已还的利息、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再用离婚时房子的市场价除以这个成本,得出升值率。然后用婚后共同还贷的本息总额乘以升值率,再除以2,就是一方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钱。
这个计算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在张女士的案子里,会通律所团队帮她算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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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接受张女士委托后,穆得乐主任带着团队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把婚后还贷的证据全部固定下来。
很多人觉得,还贷从谁的卡扣出去的,就证明是谁在还。其实不是这样。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是从王先生工资卡上扣的房贷,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就视为夫妻共同还贷。
团队协助张女士调取了王先生的银行还贷流水,整理出婚后7年总共还了多少本金、多少利息。算下来,婚后共同还贷本息大约45万元。
第二件事,确定房屋的现值。
房子值多少钱,直接决定了补偿金额。王先生说房子现在值260万,张女士觉得不止。团队建议双方共同委托了一家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出来,房屋现值为320万元。
第三件事,按照法定方法计算补偿金额。
团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计算方法,一步步帮张女士算出了应得的补偿。
结婚时房屋价格约180万(含购房成本、已还利息、税费等),离婚时房屋市场价320万,升值率大约是320除以180,约1.78倍。婚后共同还贷本息45万元,乘以升值率1.78,得出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总额约80万元。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王先生应当补偿张女士约40万元。
当然,法院在判决时还会综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张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法院在补偿金额上又适当做了倾斜。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剩余贷款由王先生个人偿还,王先生补偿张女士房屋折价款58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张女士眼眶红了。她说,7年的婚姻,最后能拿到58万的补偿,她已经很知足了。最让她难受的不是钱的事,而是王先生从头到尾都觉得房子跟她没关系。
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而在于婚后共同还贷的事实。很多女性在婚姻里默默承担了家务和育儿的责任,觉得自己没有参与还贷就分不到房子。但法律其实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婚后的工资收入是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的贷款,另一方自然有份。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关于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分割,以下几点一定要记清楚:
第一,房子归登记方,但不代表另一方什么都没有。别被"房子是我婚前买的"这句话吓住。只要你婚后参与了还贷,不管从谁的卡扣的,你都有权要求补偿。
第二,补偿金额不是拍脑袋定的。法律有明确的计算方法,跟房屋的升值率直接相关。房子涨得越多,你能分到的补偿就越多。
第三,证据一定要提前留好。婚后还贷的银行流水、房屋现值的评估报告、自己对家庭贡献的证据,这些在诉讼中都非常关键。
第四,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把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约定清楚。这样一旦走到离婚那一步,就不用为房子吵来吵去了。
婚姻里的每一份付出,都不应该被轻易抹去。法律保护的,不只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是那些为家庭默默付出的人。
(数据来源:民政部《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计算意见;案例来源: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办理的匿名化案例(当事人信息已作脱敏处理);光明网、法治日报、央广网、澎湃新闻、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公开报道。本文由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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