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这两年随着放改服服务的深入实施,老百姓在出行方面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便捷。
最近有一则新信息出台,新修订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影响全江苏电动车友,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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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人上牌:不用居住证,一张身份证就行
以前江苏省外的车主给车辆上牌,需要繁琐的材料,例如很多城市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材料不齐就得来回跑。
新规从9月1日起取消这个要求:在江苏办电动自行车登记,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就能“一证通办”,不限本地外地。
新车上牌分两种:
一种是到交警/车管非机动车窗口,带身份证、购车发票、整车合格证,把车骑过去验车,符合条件的当场发牌。
另一种是买“预查验”车辆,销售点提前把车信息录好,用户在“苏服办”APP进“非机动车登记管理”,上传车主身份和发票等材料,审核后出电子行驶证,号牌邮寄或自取。
特别注意:车必须符合国标、有3C认证;发票、合格证信息要和实车一致,私自改装、加篷、改电池、拼装的一律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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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满十年注销:不是新规定,不主动办会被公告作废
“骑满10年必须注销”不是9月1日才有的新招。按《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使用满10年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2022年旧登记规定就写了满10年注销,这次修订继续保留。
如果你的电动车已使用满10年,如果不主动去,交管会先告知、限期内催告;到期还不办,就公告号牌作废。也就是说,不会有人上门把车强行拖走报废,但满10年后继续挂牌上路就算违规,路面查到按无有效号牌/禁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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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车跨市、过户:到迁入地一次办,不用回原籍注销重办
以前省内把已上牌的电动车从A市带到B市,得先回原籍注销,再去B市重新注册,麻烦得要命。
9月1日后改了:车辆已经在江苏登记、且挂的是全省统一式样绿色号牌,要迁到省内其他市,直接去迁入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跨市迁移,车辆信息系统里自动流转,不用回原车籍地办注销再重办。
如果是“搬家+卖车”一起搞,也就是既要跨市又要换车主,可以合并办:跨市迁移和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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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这条只认“全省统一绿牌”。早期各地老式号牌、临时号牌、非标车、或者外省转入的,不能直接套用“一次办”,先问迁入地车管点能不能转、要不要先补登记。
另外纯买卖不跨市,也建议在交付30日内办转移登记,别只交钥匙不交手续,后面出事故、违章都容易扯皮。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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