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产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抓手,坚持全链条服务、全周期管控、全要素保障,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区累计获批绿色矿山7家,其中2家今年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绿色矿山总量位居全市首位。
强化宣传引导,厚植创建共识
依托省级矿产资源管理综合业务培训等平台,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创建专题业务培训,系统解读政策要求、讲解创建流程,推广已成功入选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的先进经验,不断增强矿山企业的认同感与参与感,引导企业将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嵌入生产全流程,推动创建主体从“被动整改”向“主动作为”转变,主动加大资金与技术投入,形成政企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严格源头管控,压实主体责任
从严审查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从开采源头筑牢绿色矿山建设根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规范开采,确保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全面达标,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法定责任,切实将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下沉精准帮扶,破解创建堵点
组织业务科室、矿山企业、技术支撑单位三方联席研判,协调解决矿山用地等堵点难点问题,杜绝“矿合法、地不合法”的僵局,“一矿一策”制定创建方案、细化攻坚举措,对照安徽省绿色矿山评价指标逐项对标指导,协助企业规范编制创建申报材料与自评估报告,推动企业从“模糊应对”转向“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申报通过率。
建立梯次台账,全域示范推进
分类建立全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台账,优先扶持符合条件的生产矿山率先完成创建,打造绿色矿山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直接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正式投产后1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剩余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矿山,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常态化监管。
深化动态监管,巩固创建成效
严格落实已入库绿色矿山定期复核机制,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创建达标”向“成效提质”升级,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常态化开展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两方案”督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严防“重创建、轻维护”现象,持续擦亮宣州绿色矿山建设品牌。(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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