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通过善意文明司法,成功调解一起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既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又为经营困难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据了解,2024年5月,当地一家宾馆因装修需要,向窗帘纱窗经营商户采购相关货品,双方达成口头约定后,商户如约完成供货、安装全部工作。但货品交付完毕,宾馆却迟迟没有结清货款。历经两年多多次催收未果,商户资金周转压力加大,遂向永吉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核对交易证据,厘清双方权责。经沟通得知,宾馆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经营环境影响,客流量下滑、营收不足,企业资金周转陷入窘境,暂无能力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承办法官采取双向疏导的调解思路开展工作。一方面向宾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付款履约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如实告知被告企业的经营现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斡旋,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宾馆于2026年9月末一次性付清全部所欠货款,该起积压已久的商事纠纷顺利化解。
此案的妥善处理,既保障了小微企业债权落地,助力商户盘活流动资金,也给困境经营企业留出生存发展空间。下一步,永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好调解制度优势,以柔性司法高效化解经营主体矛盾,护航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责编 周凇宇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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