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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发生了一件值得关注的大事。一项由美国起草、旨在将伊朗制裁委员会专家小组任期延长一年的决议草案,在表决中被否决了。投票结果是11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中国和俄罗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投下了反对票,直接让这份草案胎死腹中。
很多朋友可能对“伊朗制裁委员会专家小组”这个名字感到陌生。简单说,这个专家小组是2010年安理会通过第1929号决议时设立的,由8名专家组成,专门负责监督对伊朗制裁的执行情况,向安理会提交报告和建议。说白了,它就是安理会用来盯住伊朗有没有“犯规”的一双眼睛。
但问题是,这双“眼睛”已经实际停摆很久了。由于安理会成员国一直无法就专家人选达成一致,这个小组已经大约一年没有实际运作了。所以美国这次推动延期决议,表面上是“延续监督”,实际上是要强行激活一个已经失去运作基础的机制。
为什么中俄要投反对票?这里面的法律逻辑其实很清晰。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在投票后说得非常明白:核可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已经在2025年10月18日正式到期终止,安理会也已经终止审议伊朗核问题。换句话说,伊核问题这个“案件”在安理会已经结案了,你现在再拿一份决议出来,法律依据在哪里?
俄罗斯代表的表态更直接,说这份决议草案“极不正确,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因为1737委员会和它的专家小组在第2231号决议通过后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那美国方面的逻辑是什么呢?美方认为,英法德三国在2025年8月启动了伊核协议中的“快速恢复制裁”机制,理由是伊朗没有履行协议义务。按照这个机制,安理会没能在30天内通过延长制裁豁免的决议,联合国对伊朗的制裁就在2025年9月27日自动恢复了。制裁既然恢复了,监督制裁执行情况的专家小组自然也应该跟着恢复。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中俄并不承认这个“快速恢复制裁”机制的法律效力。傅聪明确指出,欧洲三国没有履行全面协议义务,也没有穷尽争端解决机制,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本身就存在法律和程序上的缺陷。更关键的是,第2231号决议的“终止日”已经过了,安理会已经不再审议伊核问题了,你在这个前提下去启动一个已经失效的机制,逻辑上说不通。
这场博弈的实质,其实不是“要不要监督伊朗”,而是“安理会还能不能管伊朗的事”。第2231号决议到期终止,意味着安理会对伊核问题的审议程序已经关闭。美国现在要做的,是在这个程序已经关闭的情况下,重新打开一扇已经锁上的门。
美方在表决后表达了担忧,说没有了独立专家小组,安理会就失去了获取制裁违规信息的主要来源,会造成“监督真空”,“只会让伊朗政权和那些从规避制裁中获利的人受益”。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中俄的回应也很清楚:监督的前提是安理会还有合法的审议程序,程序都不存在了,监督从何谈起?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在这次投票后的发言中,还特别强调了造成当前伊核困局的根源——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全面协议、对伊朗极限施压,甚至两度在谈判过程中对伊朗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和平核设施动武。这个点很关键,它提醒我们,伊核问题的恶化不是从今天开始的,而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过程。
中方在发言中还明确呼吁:军事手段和制裁施压无助于解决问题,只会加剧紧张,“平等对话谈判才是唯一正途”。
法国的表态也值得留意。法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会后表示,将研究如何确保伊朗制裁的可靠执行,外界猜测美欧可能会绕开安理会,另建一套多国监督机制。如果真走到那一步,伊核问题的解决恐怕会更加复杂。
说到底,这次安理会的投票不只是中俄和美方之间的一次程序性较量,它反映的是伊核问题走到今天的一个根本矛盾:一边是想继续用制裁和监督来施压,另一边是认为安理会的相关议程已经终结,再强推只会损害安理会的团结和信誉。傅聪有句话说得很到位——无视事实在安理会强推决议,“只会损害安理会团结和信誉,给外交努力制造障碍”。在伊核问题上,外交努力的空间本来就在不断收窄,如果连安理会这个平台都被政治对抗绑架,那真正受损的,是所有希望中东走向和平稳定的人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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