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对外公布了6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典型案例,对贵州、四川、陕西、安徽、江西、宁夏六个省份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直面地方债务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通报内容明确指出,当前部分地方在债务化解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履职不到位问题。不少地区嘴上积极落实化债政策,实际工作中却依旧新增隐性债务,还有地方通过数据造假的方式应付检查,导致账面化债数据和实际债务情况严重不符。
本次集中查处的违规问题,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无视中央禁令,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在政策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变相开展违规举债行为。
二是化债工作流于形式,虚假化解债务,上报的化债成果不实,专项化债资金被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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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干部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新任干部刻意回避历史债务问题,导致地方债务风险持续累积扩大。
纪检监察与财政部门明确表态,针对各类隐性债务违规问题,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失职渎职行为绝不姑息纵容。
各地曝光的典型问题触目惊心。贵州毕节原市委主要领导政绩观错位,消极落实化债工作,拒不承担任期内的历史债务整改责任,放任辖区违规举债行为,不监管、不处置。其任职期间当地债务规模不降反升,2024年化债完成率仅有20%,位列全省末位,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川宜宾原副市长违规决策,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擅自批准企业专项补贴,安排平台公司垫付扶持资金,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超37.7亿元,事后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陕西渭南临渭区违规操作,安排两家公立医院向金融机构贷款1亿元,再转借城投公司用于公益项目,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多名属地主管干部被给予政务、党内警告处分。
安徽界首城建集团存在严重化债造假行为,收到1.82亿元化债专项资金后,仅用0.42亿元偿还债务,却全额上报完成化债,虚假化债规模达1.4亿元,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被问责。
江西九江经开区城投企业违规挪用资金,利用近10亿元债券资金和往来款项虚假冲抵债务,上报全额化债,造成大额化债不实,三名核心责任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宁夏银川交通部门挪用巨额化债资金,近30亿元专项资金仅小部分用于化解债务,18亿元资金被挪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多名市、局级干部被依规处分。
这批案例给所有基层干部敲响警钟,债务化解是硬性政治任务,干部必须履职尽责,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地方发展严禁依靠违规举债、变相融资推动,所有决策必须依规合法。同时坚决杜绝数据造假、资金挪用等行为,保证化债数据真实、资金使用合规。
此次集中通报问责,直指部分干部纪律意识缺失、政令执行不力、政绩观扭曲的问题。中央整治地方隐性债务乱象的态度坚决坚定,所有违规问题都会落地追责,切实筑牢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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