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张瞧
2026年9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条例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情形,这一消息迅速在公积金缴存人群中引发广泛关注。
9月20日,大河报记者通过郑州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了解到,郑州本地配套的相关提取政策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完成,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取暖费等项目有望纳入公积金提取范畴,但现阶段暂不具备办理条件,具体落地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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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截图)
记者获悉,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征集已于9月18日结束。这份征求意见稿透出政策优化方向,计划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场景,拟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购房契税等提取业务,推动公积金保障能力延伸至群众日常住房消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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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郑好办APP上郑州住房公积金页面可办理公积金提取的14项服务列表)
客服工作人员介绍,征求意见稿仅属政策草案,不能作为业务办理依据。当前物业费等新增提取项目还无法申请办理,待近期正式文件对外发布后,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提取额度等实操细则才会予以明确。
记者又就此事咨询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得到答复:目前暂未接到正式执行文件,相关业务有望近期落地,确切实施时间以官方发布公告为准。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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