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报道,一女子告诉记者,她被重庆理工大学的硕导李某性侵了。当时是在一家酒店里,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她意识到情况不对时,已经完事了。
就这样被强奸了,当时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李某一直在宽慰她,她就按照李某的建议,洗澡了,清洗了身体。等于是直接证据,被毁掉了。等到10天后,她去报警,警方以缺乏证据为由,没有立案。
再加上李某的一套说辞,根本搞不清他们到底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让她没想到的是,李某还反诉她,说她敲诈勒索,搞坏了李某的声誉。我们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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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说她是重庆一公益组织的副会长,长期关注大凉山困境儿童关爱项目。就是在一次出席活动中,他认识了李某。
李某是个企业家,开了一家电子科技公司,也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他也是重庆理工大学的硕导,他们认识后,李某就经常对她嘘寒问暖,对她发出邀约。
她也没想那么多,认为都是公益上的事情。直到2025年6月6日,李某要求她到酒店谈公益活动项目。她如约而至了,当时酒店里就他们两个人。她进入酒店,还觉得有点心慌,毕竟孤男寡女,有个意外,叫破喉咙都没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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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没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李某见到她后,根本就没有谈项目的意思,直接将她拉到床边,把她给扑倒了。
她当时很害怕,一直拒绝对方。
等到她完全意识到自己被性侵时,李某已经完事了。她开始哭,不知道怎么办?李某说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说出去对你名声不好,还是不要把事情搞大,说他们俩个先恋爱吧,就当是情侣关系,建议她先去洗澡。
她第一次有这种遭遇,也是很羞愧得,更觉得恶心,就直接冲洗了。事后李某给她转账10万元,让她先收着,她没有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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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长,这件事一直是她的噩梦,自己的清白就这样被玷污了,这种事情若是说出去,对自己的声誉确实不好,该不该说?
可是,也不能就这样放过对方吧?
她还是让李某给她写了一个道歉信,而且道歉信上有注明,是在她未同意的情况下,对她实施的侵犯。
就是拿到这个道歉书后,她认为有必要让对方付出代价,毕竟她被对方性侵了,自己是不同意的,也不可能和他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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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起诉李某,警方认为没有直接证据,毕竟是发生在酒店里,又是孤男寡女,很难断定,当时他们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
疑罪从无,也就不予立案了。
女子认为不予立案,对她不公。就在自媒体上,讲述自己被侵犯的遭遇,认为应该让对方遭到惩罚,这件事也闹到了学校,李某也被领导谈话了,让他解决好自己的事情。
他很生气,就把李某给告了,认为李某是想要对他实施敲诈勒索,至于那个道歉信,他说,是李某逼他写的,他认为他们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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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告女方也没赢,毕竟确实和人家发生关系了,也是他把人家交到酒店,说的是谈生公益,没想到谈的是生物生理结构。
事后,人家说说也不行吗?目前李某已经在大学辞职了。
现在女方让记者报道这件事,就是想要让李某受到惩罚,认为对方太不尊重女性了,直接就把人家那啥了。
至于说李某还会不会被处理,要看后续报道,更要看证据。所以女生千万不要单独和男人到酒店,很容易发生说不清的关系,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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