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医保是指医疗保障制度及其保障水平,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也是医疗服务和医药产品的重要筹资来源。
2026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对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法治日报》记者选取三件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规范引导作用。
虚开医疗服务费用骗保
为牟私利医院多人获刑
北京市某中医医院是一家非营利性民营医院。自2021年起,林某甲与刘某(均另案处理)负责该医院的实际经营。
2022年至2024年9月,石某、谌某(均另案处理)与林某甲达成科室承包协议,在某中医医院内设立中医科室,约定按比例分配科室业绩,以报销返利、免费诊疗等名义,诱使邱某等人员使用本人或者借用他人医保卡,通过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串换诊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此后,北京市医保部门收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按摩店非法盗刷医保卡”,工作人员通过核查发现,有人收集医保卡后前往北京市某中医医院刷卡。工作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调取该医院就诊患者数据进行分析,最终锁定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的骗保嫌疑人,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作为执业医师,经谌某介绍成为该中医科室股东,他们通过开展社区义诊等方式为医院引流患者,并参与利润分成,共骗取医保基金50余万元;被告人周某作为医生助理,受石某指使,使用他人医保卡挂号、缴费,伪造诊疗记录,协助核算报销返利等。被告人邱某等五人为牟取私利,收集本人及他人医保卡提供给涉案科室用于骗保,分别涉及不同数额的医保基金损失。案发后,多名被告人通过家属退缴违法所得。
2026年6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周某、邱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对其中二人宣告缓刑,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各被告人退赔相应经济损失。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该系列案件涉案人员涵盖执业医师、医生助理、收卡借卡人员等多个主体,在共同犯罪中的身份地位、参与程度与具体作用各有差异。案件办理过程中,医保部门强化智能监管,依托大数据模型,对组团就医等异常数据实时监测,精准锁定虚开医疗服务线索。法院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精准区分各被告人的责任层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严守职业底线、恪守执业规范,广大参保群众要摒弃侥幸心理,不要为眼前私利出借、售卖医保卡,不要参与医保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材料骗取生育津贴
犯诈骗罪获刑并处罚金
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间,女子汤某伪造某妇幼保健院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并将上述虚假材料上传至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申报,申领生育津贴两次,违规领取生育津贴2.75万元。
大兴区医保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发送跨省协查申请,查实了汤某编造就诊经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生育津贴的违法事实,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026年2月,汤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汤某家属代其全额退赔骗领的生育津贴。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汤某主动将违规申领的生育津贴全部退回。
2026年4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生育津贴源自生育保险基金,是替代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收入的重要民生保障资金,也是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举措。
本案中,被告人汤某通过伪造医学文书等材料骗取医保基金,非法占有全体参保人共同缴纳的医保基金,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安全与社会保障的公平秩序。医保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保监管前端排查、线索研判、案件移送等相关职能,有力破解异地就医核查取证难题,精准查实骗保线索,全面筑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切实守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医保骗保的鲜明态度。
合伙盗刷医保码被判刑
街边“扫码送礼”不可信
2024年11月,高某、张某、李某、都某伙同他人,多次在北京盗刷被害人徐某等人的医保码。几人分工明确,上游提供医保账户信息;中游组织人员盗刷医保码,购买安宫牛黄丸、片仔癀等商品;下游将药品转卖后,把违法所得兑换成虚拟货币支付给上游。其中,高某、张某、李某涉案金额共计10万余元,都某涉案金额共计2万余元。
当月,高某、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都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张某,李某随后也到案。案件侦办过程中,医保部门提供了医保政策专业支持,帮助调取涉案被害人医保报销数据,协助公安机关核定高某等人盗刷医保码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某、李某、都某分别退赔2万元、6万元和2.4万元,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全部挽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从犯、立功、退赔等情节,故对高某、李某、张某依法减轻处罚,对都某依法从轻处罚。
2025年12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高某等四人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表示,不法分子常常以“扫码送礼”“下载App领福利”等为诱饵,诱导他人下载来源不明的App,部分群众防范意识薄弱,随意将手机交给他人操作,因此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下载不明来源的App,不法分子可以通过远程操控或直接操作,盗取手机里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盗刷医保卡内的资金。而一旦被盗刷,不仅会造成患者经济损失,还可能导致患者在急需用钱时陷入困境。本案中,法院以盗窃罪对4人判处刑罚,并将被盗取的医保资金尽数追回,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医保领域犯罪零容忍、坚决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的决心。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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