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浪潮新闻9月22日报道,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又有新进展。9月22日,浪潮新闻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案件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纪检部门对经办民警不予立案问题立案调查。
![]()
今年4月19日凌晨,年仅13岁的张小敏(化名)在出租屋内被30岁男子韩某某性侵。家属4月30日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于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其间办案民警曾以“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理由,建议受害人家属接受调解,嫌疑人韩某某甚至还上门威胁受害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从4月30日报案,到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长达一个半月时间,到底是在调查情况还是故意用拖的方式对待,难以清楚。而最终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又是依据什么做出的,办案民警口中的“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殊不知,女孩只有13岁,属于未成年人范畴,而且,女孩是在出租屋被一名成年男性强奸的。更可怕的是,女孩哥哥报案后,嫌疑人竟然上门威胁受害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行为之猖狂,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既然情节如此严重,手段如此恶劣,办案民警凭什么认为“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退一步讲,就算是自愿的,与一名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也是违法,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还没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办案民警这样做,恐怕不是负责的表现,而是存在某种不能对外公开的原因。至少,是没有严格依法办案,没有给受害人提供法律支持。
![]()
实际上,按照犯罪嫌疑的行为,就算女孩没有反抗,也一定是被犯罪嫌疑人恐吓所致,而非真的自愿。在这样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等于在给犯罪嫌疑人开脱。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此起案件,就有可能被相关民警悄无声息地“捂”住了,受害女孩及其家人也会从此不相信民警会依法办案,从而对法律失去信任。
也就是说,办案民警的行为,只不是一起案件这么简单,还会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损害警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虽然在舆论的监督下,当地警方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启动全面复核。复核启动后的第3天,犯罪嫌疑人也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经侦查完毕,并移交给检察机关,相信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办案民警的行为,以及警方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恐怕也要认真调查。
在受害人家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予立案涉嫌违法违纪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对办案民警等进行立案调查。可以预料,涉案民警以及在“不予立案”决定上签字的领导,也会受到问责处理。只是,到底会做出怎样的处理,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由于这起案件的定性非常简单,也很容易判断。就算办案民警没带任何私心,也没有收受被告方贿赂等,那只能说办案民警的水平太差,确实不适合担任警察重任。
![]()
所以,对民警来说,在处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一定要审慎使用“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不负责任的理由,也不要轻易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而要看到她们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需要更加严苛,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也要更加严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