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压实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合规经营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全市商务部门查处的3起成品油经营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威县某加油站违规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案
2026年6月,经威县商务局核查查实,威县某加油站存在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相关规定,依据《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6年修订版)》相关裁量标准,威县商务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10800元(壹万零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南和区某加油站违规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案
2026年8月,经南和区商务局核查查实,南和区某加油站存在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河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四款相关规定,依据《河北省商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6年修订版)》相关裁量标准,南和区商务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晋县某加油站油品台账弄虚作假案
2026年9月,经宁晋县商务局核查查实,宁晋县某加油站存在油品购销存及出入库台账数据弄虚作假、未据实记录核算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河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油品购销存和出入库台账,据实核算数据”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宁晋县商务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全市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深刻汲取以上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格遵守成品油流通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切实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邢台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2日
来源:邢台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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