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件,以刑事追责敲响失信警钟,提醒广大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漠视生效裁判终将承担法律后果。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法院受理了甲公司与小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同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2月,终审判决:一、解除甲公司与小林房屋租赁合同;二、小林将房屋退还交付给甲公司,并支付租金、物业费等153万余元及利息。
终审判决生效后,小林未主动履行。2022年5月,甲公司向离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22年9月对小林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举措。
经查,2022年至2024年,小林微信收入、支出,每年均在百万以上,却未用于履行判决。从2024年8月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到2025年4月刑事立案期间,小林仅每月转入1000~2000不等金额至执行账户,金额共计11300元,同时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收支。
2025年5月,小林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抓获后,小林父亲于同年6月代表小林与申请人甲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支付160万元,分期履行。2026年6月,案款依约全部履行,并取得谅解。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等,判处小林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适用缓刑。
来源:离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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