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华人喜欢赶海,挖点蛤蜊、捡点海鲜,既有乐趣,又能加餐。不过,一下子挖走64斤,还准备拿去卖,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
本周,两名华人女子在希腊因涉嫌非法捕捞被捕,32公斤蛤蜊被全部没收。当地海岸警卫队表示,两人不仅没有取得所需的捕捞许可,还打算将这些蛤蜊拿去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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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这64斤的蛤蜊,竟然全部小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可捕捞尺寸。
据希腊海岸警卫队9月21日发布的通报,事件发生在前一天中午,地点位于希腊北部塞雷斯地区的安菲波利港(Amphipoli)。两名涉案女子分别为61岁和54岁,均为中国公民。
当局称,两人在当地捕捞了共计32公斤的双壳贝类,目的是销售。这些贝类的学名为Ruditapes decussatus,是一种食用蛤蜊。两人没有取得规定的许可证,也未使用规定的捕捞工具,所捕贝类尺寸全部不足。目前,涉案蛤蜊已经被没收,卡瓦拉港务部门正在对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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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蛤蜊在地中海地区并不罕见,当地人食用它已有很长的历史,也不属于濒危物种。但即使是常见的食用贝类,捕捞同样受到限制,并不是看见海里有,就能随意挖走。
一趟赶海,最后变成被捕调查。类似的事情,这些年在海外已经发生过多次,有人付出的代价甚至不只是被没收海鲜。
2015年,新西兰就曾发生一起大规模违规采集鸟蛤的案件。涉案人员在约三个小时内采集了10,548只鸟蛤,执法人员清点这些贝类,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案件随后进入法院,相关人员被处以合计8000新西兰元罚款,两辆汽车也被没收。原本从海边带走的是一袋袋贝类,最终搭进去的却是罚款和汽车。
美国也有过类似事件。
2020年,洛杉矶圣佩德罗的White Point海滩出现大量采集海洋生物的情况。执法部门接到举报,有人带着园艺工具、螺丝刀甚至撬棍,从潮池中挖取海洋生物。
当年9月,洛杉矶市检察官宣布起诉45人,涉嫌违规行为包括无证捕捞,以及采集超过法定限额的贻贝、海螺、海胆等海洋生物。
赶海的乐趣,很多人都能理解。翻开石头找到一只螃蟹,退潮后挖到几只蛤蜊,确实容易让人越找越起劲。但这次两个人挖走64斤,还涉嫌准备出售,就很难让人仅仅当作一次普通的海边游玩来看待。
在海外生活,喜欢赶海的华人还是要提前了解当地规定:哪些海滩可以挖、需不需要许可证、能带走多少、多大的贝类必须放回去,都应当弄清楚。别看别人挖就跟着挖,也别只凭网上的“赶海攻略”就出发。原本是想放松一下、吃顿海鲜,最后却惹上官司,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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