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建峰化工总厂在当地小有名气,总厂销售公司经理刘俊杰 ,人如其名,英俊洒脱、业绩杰出,在区里也算得上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2001年3月22日,刘俊杰与妻子莫昌珍双双被逮捕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整个区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 这对毕业于北京、西安高等学府的高材生怎么说“栽 ” 就栽了呢 ? 经过3个月的缜密侦查,检察机关终于查明刘俊杰、莫昌珍夫妇的犯罪事实。2001年10月4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对刘俊杰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 ; 对其妻莫昌珍以窝藏罪、转移赃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至此,该案尘埃落定,人们的疑惑终于有了答案 。
接举报,“先进”露马脚
2001年2月中旬,迎着早春料峭的寒风,一名腰板挺直一脸正气的老同志健步走进了涪陵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直奔反贪局。并称:要举报一位置身高位的“先进公仆”,检察院一位主办检察官接待了这位敢于亲自到检察院来举报的勇敢老人。
整整一天的叙述,满满几十页的笔录,记录下一个普通老百姓对国家的忠心、对党的忠诚、对人民检察院的信任。同时,一个国营大型企业——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厂销售公司经理刘俊杰的问题,也半清半明地出现在检察官面前,经检察长的批示,一个由三名检察官组成的专案组开始了秘密初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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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杰
时年51岁的刘俊杰,四川省营山县人,翻开他的人生简历,这位中共党员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参军、入党、到西安交通大学学习,毕业后到建峰化工总厂(前身是816厂)工作。刘俊杰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但工作严谨、勤奋好学,工作不怕吃苦,一步一个脚印从技术员、车间助理工程师到副主任,从供应处设备科长到物资公司经理、销售公司经理。那时候的刘俊杰靠的是真才实学走上领导岗位,且年年评为厂先进,就在案发当年,厂里正准备把深沉稳重、业绩突出的刘俊杰申报部劳模。(幸亏没有赶上,否则真是个大笑话)
仕途走红、官运亨通的刘俊杰曾经向组织上交过为数不少的红包,这样的干部是被人妒忌还是善于伪装?三个专案组的检察官们凭着多年的办案实践,初步认定,刘俊杰要么是一个劳苦功高的准劳模,要么就是一个贪官。检察官们决定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
强攻心,罪犯现“真身”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专案组顶着凛冽寒流开始了内查外调。艰苦的工作伴着机遇悄然而至。“你们要找的重要知情人露面了,现正在城里一个茶馆里喝茶。”接到有关部门传来的信息,检察官强压内心的激动立即赶赴茶馆与重要知情人接触。在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后,知情人终于松口证实了刘俊杰曾收受一笔好处费5000元的事实。
案情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2001年3月8日,刘俊杰夫妇分别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拘传。面对检察官,刘俊杰先是一脸的茫然与无辜:“我的工作大家都有目共睹,怎么会有这种被检察机关拘传的事发生呢?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吧?”
“搞错?全区这么多人,怎么就单单搞错了你呢?你自己想想看,这几年来在与外地单位打交道中,是否有与组织原则和规章制度不相符的情况?”
“没有.....”然后,刘俊杰开始了长时间的沉默。原本话不多的刘俊杰,此时更不会轻易多说一句话了。面对好歹不开腔的刘俊杰,检察官开始了强有力的攻心战术:
“刘俊杰,建峰化工总厂在全国化肥行业中的地位,你可能比我们清楚吧?而你在建峰化工厂的地位你也比我们清楚,如果我们没有掌握一定的证据,会把你请到检察院来吗?.....”仍然是一言不发,屋子里静得听得见时针嗒嗒的走动声。但在这沉静中,检察官仍能感到刘俊杰的心脏“突突”地跳个不停,血管里的血液在急速地奔流。慢慢地刘俊杰的汗水悄然从两额边沁了出来。这一微妙的变化没有逃过检察官的眼睛。
“你是明白人,应该知道法律讲的是证据。你虽然不开口,但只要我们有证据,零口供照样能把你送上审判台。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如若失去了我们给你的坦白机会,那么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一记记重锤狠狠地敲打在刘俊杰的心上。经过10多个小时的心理较量,刘俊杰终于败下阵来,开始向检察官交代了他在物资公司和销售公司任经理期间大量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1995年8月,湖北石化某厂厂长吴某、业务员白某为收购建峰化工总厂物资公司的旧材料,上门求刘俊杰帮忙沟通关系。为此,刘俊杰收受了吴某送到家里的现金5000元。
1996年11月和1998年5月,刘俊杰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再次收受深圳某贸易公司杨某的“感谢费”59000元。
1997年北京某机电设备公司深圳分公司经理商某,为出售自己公司的配件给总厂,在自己下榻的宾馆房间送给总厂销售公司的关键人物刘俊杰人民币10000元;次年在刘俊杰的家里,商某又送给刘俊杰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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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至1999年期间,重庆某机电公司周某先后多次向刘俊杰行贿40000元,同时刘俊杰还收受周某赠送的金饰品74.87克,价值6027元。
1999年5月,中化某总公司薛某等三人为感谢刘俊杰在工作中的帮助,送其现金4.1万元......
对冲着手中职权而来的现金、物品等,刘俊杰都一一笑纳,从不拒绝。2000年6月,辖区内一业务往来单位为巩固与刘俊杰的友好往来及合作关系,赠送给刘俊杰一辆奥托车,刘俊杰也当仁不让地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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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查获的各类赃物
1995年8月至2001年元月,刘俊杰利用职权之便先后收受业务往来单位21人(次)贿赂现金30.1万元人民币、奥拓车一辆(折价)价值人民币2.88万元、黄金74.87克,价值人民币6027元,上述共折合人民币33.58万元。
第一个回合取胜后,经检侦发现刘俊杰、莫昌珍夫妻还有现金、股票、投资公司的份额等不明巨额财产110多万元。刘俊杰所有受贿赃款,均全部交由其妻莫昌珍保管并分别以自己和亲属的名字存入重庆、涪陵等金融机构或用于炒股。检察机关在密侦期间,刘、莫夫妇为逃避打击,订立攻守同盟,并于2001年2月27日,由莫昌珍提出将其存款单转移到其妹家中隐藏,直至案发。
爱财之心如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刘俊杰夫妇取财无道受到法律的严惩,是罪有应得。有人说:钱是万恶之源、百病之根,虽言之偏颇,但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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