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走了,留给我们的是一首首百听不厌的歌,其实刘欢压根就不是科班唱歌的。
他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他大学读的是北京国际关系学院,学的是法国文学,跟音乐八杆子打不着。
大二那年暑假,他借了把吉他,自己瞎琢磨,等开学一回来,整个校园没人弹得过他。
大四那年,北京首届高校英法歌曲大赛,他一个人把两个冠军都包了。
英语赛场,他连唱三首自己创作的英文歌曲;法语赛场,他一曲法语民歌惊艳全场。
最后他一个人拿下英语组、法语组的双冠军。
这次比赛,是刘欢在音乐路上初次大放异彩,也让不少业内人注意到这个特别的年轻人。
大家都以为刘欢会因此出道,但是他没有。
大学毕业后,刘欢主动报名参加中央讲师团,去了宁夏石嘴山支教一年,在当地教音乐。
宁夏石嘴山那地方风沙肆虐,大冬天冷得刺骨,跟繁华安稳的北京完全是两个世界。
即便条件如此的艰苦,但他依旧踏踏实实在这里待了一年,给山里的那些孩子讲什么是五线谱,什么是和声。
从宁夏石嘴山支教回来以后,他仍然没有急着出专辑跑场子。
他去国际关系学院当老师,讲授《西方音乐史》,继续深耕音乐理论。
白天,他在大学当教授,讲古典音乐的和声和对位法。
晚上,他钻进工作室写歌,一写就写到凌晨五点。
90年代初,国内乐坛掀起一股热潮,不少歌手忙着下海走穴、赚快钱。
市面上的流行歌,要么是儿女情长的脂粉柔情,要么是粗犷外放的江湖气息。
而刘欢却在屋里,细细钻研配器法,深耕音乐创作。
直到1987年,《雪城》剧组找到他,让他演唱一首《心中的太阳》。
刘欢这才凭借这首歌一举成名,正式走进大众的视野。
但即便之后红遍全国,哪怕音乐邀约慢慢变多,他依旧没有丢掉教师这份本职。
1991年,他转入对外经贸大学任教,教书始终是他的主业,一直教到今天。
刘欢没有受过专业声乐训练,乐理、乐器全靠自学。
唱歌对他来说,最初只是爱好。
虽然他不是声乐科班,但他的嗓音厚重开阔。
因为他不是在拿嗓子唱歌,他是拿整个西方古典音乐的底子在拖着。
别人做流行歌曲,哼个旋律、配几组和弦就完事。
可刘欢不一样,他是拿出创作交响乐的劲头,精雕细琢每一段配乐。
单是这份对待作品的态度,就让人由衷敬佩。
不靠科班训练,凭文学底蕴和匠心创作,刘欢算不算华语乐坛的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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