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bloomberg引述消息报道,税务部门已经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定向追踪高净值人群,部分小组甚至专门针对个别亿万富豪,用来应对富豪团队聘请的律师与税务顾问。临近 10 月底海外信托税款结清期限,市场出现一系列耐人寻味的现象:一部分富豪抛售上市公司股票、在海外大举借贷,还有人加急办理外国护照;也有家族四处寻找知名度很低的海外小众银行存放资产,希望降低曝光度。外媒还提及广州一宗涉税争议案例,企业收到初步 1 亿元税单,股东一度扬言迁址上海、准备诉讼抗辩,最终经过举证复核,核定税额调整至 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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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一轮并不是出台全新税收政策。但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境外所得要申报不是新规,真正改变的是税务机关的执行能力。
居民个人申报境外所得,并不是近期才新增的政策。 早在 2020 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便发布公告,明确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申报、抵免整套规则;溯源更早,个人所得税法早已确立中国税务居民全球征税的基本原则。
那为什么大家普遍感觉 “现在突然变严”? 核心变化在于执行能力。 过去条文虽然写在纸上,但税务部门很难完整拿到普通人、高净值人群分布在全球各地的账户、资产交易数据。 而今天,CRS 全球涉税信息交换源源不断传回境外金融账户资料,叠加金税四期大数据自动比对,法规不再停留在纸面,有了落地核查的抓手。
所以这一轮监管收紧,本质并不是大规模 “翻旧账”,而是补上了过去执行层面缺失的最后一环:法律义务一直存在,现在具备条件落地执行。
香港保单传闻背后:市场恐慌看见执行能力的跃迁
2026 年 8 月,一则 “内地对香港保单投资收益征收 20% 个税” 的传闻在财富圈疯狂传播,直接引发友邦保险单日市值蒸发超 400 亿港元,整个港股保险板块出现明显回调。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及时回应:境外保险收益依法纳税并非新政策,也并非专门针对香港保险市场,只是既有税法原则的常态化执行。
市场的剧烈反应恰恰说明一件事:市场已经真切感受到,全球所得纳税这项旧原则,现在已经匹配上强大的信息搜集与执行能力。
官方公开数据也印证征管趋势:2026 年 1‑5 月,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累计补缴税款约 130 亿元;上半年规范管理累计督促补缴税款、滞纳金约 340 亿元。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始主动梳理自己的境外收入。
真正该做的一件事:少钻缝隙,把合规抵免空间用足
面对跨境税务趋严,不少高净值人群的第一反应,是到处寻找监管缝隙:换护照、找未加入 CRS 地区开户、复制海外 Buy Borrow Die 借贷玩法。但从税务法理上看,身份、账户所在地的操作,只能尝试 “遮蔽信息”,不能消除中国税务居民的全球申报义务。 真正合规且实实在在的空间,藏在政策明文写好的境外税收抵免制度当中。
简单解释规则: 居民个人在境外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抵免限额之内抵扣回国后需要缴纳的个税,执行分国不分项原则,同一国家或地区缴纳的税款,对应该地区所得进行抵免。 如果当年境外已经缴纳税款,超过本年度抵免上限,超出部分不用作废,可以向之后连续 5 个纳税年度结转补扣。
这不是灰色漏洞,是税法框架内给纳税人的法定权益。与其耗费成本去搭建复杂架构、寻找信息缝隙,不如优先把这部分政策红利充分利用。
自查的成本,远远低于被稽查的代价
很多人会低估不主动申报的代价,我们可以算一笔直观的账: 假设应补税款 100 万元,滞纳时间 1 年。
- 如果自己主动更正申报:只需要补缴 100 万税款,加上滞纳金约 18.25 万元,有机会免于罚款。
- 如果被税务机关稽查认定为偷税:除税款 + 滞纳金之外,罚款区间为税款的 0.5‑5 倍,也就是 50 万‑500 万元。
两者最终的资金差距,可能达到数百万级别。
对于持有海外存款、证券、信托、现金价值保单的人群,与其等到被系统比对数据之后被动立案,优先完成自查、补申报,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写在最后 资产可以做全球化配置,但纳税义务不存在 “离岸豁免”。CRS、金税四期之下,靠信息差躲藏的窗口正在不断收窄。 规则没有大变,只是监管的眼睛,已经可以看得更远。
转自:良哥港事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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