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查获走私银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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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东兴海关关员在东兴口岸二桥旅检出境大厅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的黑色背包机检图像异常,疑似存在大量密度极高且形状不规则的金属制品,关员立刻截停并进行人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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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背包内装有6个线缆盘,线缆盘上缠绕着银色金属链条,另有11条用塑料膜和白纸包裹的条状物,展开后里面均为各种款式的银色金属项链,经现场光谱仪初步检测,这些金属链条疑似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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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鉴定,上述金属链条和金属项链含银量超92.6%,总重11.6千克,其中部分款式含银量达99.9%。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白银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白银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走私银饰出境,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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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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