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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扶余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多元联动机制,联合长春岭镇政府、派出所、社区、司法所等多方力量,成功调处一起因邻里房屋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治理成效。
2026年3月,外出务工的李某夫妇接到亲友通知,得知自家房屋突发火灾,房屋主体及内部设施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并出具火灾责任认定书,明确本起火灾系隔壁邻居唐某家电路故障引发,唐某对本次火灾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房屋损毁无法居住,李某夫妇不仅面临房屋翻建、维修的高额开支,还需承担长期租房的额外费用。为此,李某夫妇多次与唐某协商赔偿事宜,提出15万元的赔偿金额,但唐某认为案涉房屋系李某夫妇十年前以6万元购入,历经多年存在房屋贬值情况,仅同意赔付4万元,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多次交涉均不欢而散,邻里矛盾持续激化。与此同时,唐某外出务工,导致双方沟通渠道彻底中断,纠纷陷入僵局。
多年来,长春岭人民法庭致力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获悉该情况后,综合考量诉讼周期、鉴定成本、当事人经济条件等因素,为切实化解邻里矛盾、保障群众切身权益,长春岭法庭庭长杜亚坤牵头组建专项调解工作专班,全力攻坚化解本起疑难纠纷。
通过全方位摸排走访,历时近一个月多方辗转查找唐某下落,重新搭建沟通平台。杜亚坤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调解原则,针对双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的核心问题,现场踏勘受损房屋,结合房屋损毁程度、维修市场价格、租房实际支出等情况,对房屋整体损失开展预估值研判。同时,杜亚坤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讲解财产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全责赔偿的法律依据,纠正唐某“房屋贬值即低额赔偿”的认知误区;从邻里和睦、诚信友善角度温情劝导,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不懈的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解,2026年9月,在多部门共同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一次性赔偿和解协议,约定由唐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夫妇房屋修缮、租房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所有款项已于协议签订当日全额结清。至此,一起僵持半年、矛盾尖锐的邻里火灾赔偿纠纷,在法院的牵头联动、精准调解下圆满落幕。
下一步,扶余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邻里纠纷、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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