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AI生成的“完美脸”开始批量接广告,带货现场也变得虚实难分。“他们”通过没有广告标识的好物推荐软植入,瞄准“变美”赛道,不仅带货美妆护肤类产品,还开始涉足美容、脱毛等涉医美功效的高风险品类。
近日,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记者观察发现,不少AI账号在vlog中植入各种美容仪广告,明明不是医疗器械,却以夸张的医美级功效话术推荐产品,在违规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还有AI账号铤而走险违规营销脱毛仪、医疗检测用品。AI虚拟人从未真实使用过这些产品,却以第一人称“亲测”为功效背书,谁为体验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负责?
多个AI账号带货美容仪
因为“和AI明星网红的人设很搭”,不少AI网红都在带货美容仪产品。据南都记者观察,AI演员@苏晚晚不是坏女人的账号vlog中,出现了极萌旗下的黄金微雕仪、水光仪。AI博主@梦露超AI的和AI演员@明明是AI呀的vlog中则出现了雅萌闪修仪。
![]()
@明明是AI呀 和@梦露超AI的 带货雅萌闪修仪Pro。
其中,@苏晚晚不是坏女人通过记录片场日记,以女演员身份向姐妹们种草片场好物,分别推荐黄金微雕仪、水光仪。比如,设计好姐妹在片场向苏晚晚倾诉“自己熬夜脸垮,被导演骂了”的场景,让苏晚晚分享“在监视器里脸都在发光”的秘密,借此推荐水光仪;另一条视频设计好姐妹在片场吐槽“吃火锅脸肿”的场景,借此让苏晚晚推荐黄金微雕仪。@梦露超AI的 @明明是AI呀推荐雅萌闪修仪也是同样的套路。这些植入,都没有明确标明广告,也没有在展示产品的页面标明产品的备案情况,甚至在@明明是AI呀的软广视频中,都没有主动标识是AI生成的内容。
此外,AI恋综《致命心动》的官方账号还与极萌官方账号共创了一期综艺节目,完全把真人综艺那套招商、植入的模式搬进AI综艺短视频:有不打断剧情的转场场景道具植入、选手口播;还有品牌定制小剧场。
美容仪推荐话术
句句往医美功效上靠
那么这些AI账号带货美容仪触碰了哪些红线?张玲玲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美容仪并非法律上的统一分类,需要根据产品功能、用途等进行判断。特定美容仪如果构成医疗器械,需要遵守医疗器械广告相关规定。家用美容仪如未获得医疗器械注册,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不应当采用医疗用语。
查询发现,黄金微雕仪、水光仪两款产品均属于家用美容仪,未备案医疗器械。按规定,不能在广告中宣称具备医美功效。邓以勒律师指出,若产品宣称或者实际具备水光、微创导入、医疗级皮肤修复等医疗功效,则该美容仪属于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类美容仪备案。
![]()
AI虚拟演员@苏晚晚不是坏女人 在vlog中推荐的两款美容仪。
但根据视频植入广告文案来看,AI演员推荐水光仪时,提到“直接盖章就把胶原送进去了,用完又嘭又亮”,变相暗示透皮吸收的医疗属性,有触碰监管红线的嫌疑。AI演员在推荐黄金微雕仪时,说“用瘦脸模式,边提拉边打薄收紧,用完五官下颌线都利落了”“脸松垮有细纹就用抗衰模式,能量渗透皮肤底层,滋养胶原,做完脸蛋饱满又年轻”,这些表述都对应“抗衰抗老”“提拉紧致”“胶原再生”等医疗器械预期用途的表述和功效宣称。对此,邓以勒律师指出,广告视频情节展示并在话术中暗示了此类淡纹修复、透皮直达真皮层等医美功效,极易构成误导,触碰了宣传红线。
与AI博主的软植入不同,AI恋综广告更像微型TVC(电视商业广告片),因此在产品功效介绍视频画面中,还标明了产品专利号,展示了专利证书,推荐话术也更为克制,并未向医美功效方向引导。
隐秘带货脱毛仪等医疗器械
值得注意的是,AI演员@苏晚晚不是坏女人还以非常隐秘的方式带货了Ulike一款脱毛仪。尽管在视频画面中进行了非常明显的打码操作,但用了该脱毛仪的核心卖点关键词作为打码内容,而且展示了该产品的外包装,还有视频关联搜索词和评论区的讨论,都能让人快速定位到该产品。据查询,相关产品是强脉冲光脱毛仪,属于二类医疗器械。
![]()
AI演员账号vlog疑似隐秘带货脱毛仪。
另外,此账号视频中还疑似植入了一款名为“迹测”的居家检测产品。据查,该产品是一款具备经血检测功能的卫生巾,属于一类医疗器械。该产品采用“居家采样-实验室送检-线上查看”模式,用户通过经血样本采集回寄至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在小程序查看报告,获得健康评估和建议。按广告法要求,医疗器械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AI演员以个人体验、vlog分享、测评种草等形式发布的软广推荐,也属于典型的“以自身名义或形象为产品背书”的代言行为,可能触碰法定红线。
虚拟人“亲测”
真实体验在哪?
除了广告本身违规,更让消费者质疑的是:“AI能跟人一样用这些产品吗?”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AI虚拟人以第一人称口吻描述使用感受,实质仍是以形象作推荐,没有真实体验支撑而声称产品功效,构成虚构体验,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俊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虚拟偶像最大的优势是“不易塌房、不知疲倦”,而不是像真人那样“亲身体验”,它根本无法体验“医疗服务、护肤化妆、教育培训、保健食品”等商品/服务,进行推荐背书。
邓以勒律师建议,AI虚拟人在视频中对具体产品推荐植入,需要严守品类红线:严禁推广处方药、部分特殊医疗器械、明令禁止大众广告的品类;对于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必须完整履行前置广告审查、资质公示义务。同时,推广前需要尽调,审核被推广产品具备完整生产、销售资质,质量合规。此外,还需保证广告内容合规,不做虚假、夸大宣传;不宣称产品不具备的功效。
从法律合规和商业效益的角度,叶俊希律师认为,AI艺人的商业价值,更适合在“品牌联名、数字文旅、虚拟演出、IP衍生品”等赛道上挖掘。目前来看,市面上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尝试。
![]()
AI原生歌手Yuri与欧莱雅合作的原创歌曲。
例如,AI原生歌手Yuri近期与欧莱雅等品牌合作概念广告,创作“AI向美”主题的歌曲,在论坛上参与跨次元对话,探讨诠释美与人机协作、AI赋能美妆科技等品牌理念,而非代言推荐产品。这种合作方式更偏向概念广告,或许更能发挥AI艺人的特点。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熊润淼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