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一切待遇。
今年2月9日,杨玺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9月最新通报中,少见的披露称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以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专门规定了对抗组织审查问题,其中第一项就包括“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并且杨玺还存在另一项与组织审查有关的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总之很明显,杨玺不老实,心存侥幸,妄图逃过组织对其的调查。但终究没啥用,该落马还是要落马。
杨玺1959年6月出生,长期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工作,此后进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2017年的公开报道中,他已经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身份参加活动。
2018年2月,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到自治区食药监局调研时,仍由杨玺汇报相关工作。
当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2016年至2017年间,内蒙古曾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全过程质量控制、药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企业责任落实等工作。
杨玺本人也多次以自治区食药监局局长身份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
2018年2月,他在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上还曾谈到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但和他有关,最知名的莫过于鸿茅药酒一案,该案虽然出名,但外界鲜为人知的是,该案与杨玺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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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旗下《健康时报》当年统计(见上图),鸿茅药酒近十年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不完全统计达到2630次,多次遭遇暂停销售。
面对外省一次次查处、属地监管部门持续审批的局面,《健康时报》当时就以“开绿灯”形容这种监管现象。
而2018年4月13日,卸任食药监局局长没多久的杨玺参加“2017内蒙古年度经济榜”表彰会,鸿茅国药董事长鲍洪升就在会上获得“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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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的4月16日,国家药监局就鸿茅药酒监管问题公开表态,然后又过了三天,4月19日,内蒙古食药监局才开始“响应”国家药监局的表态。
如今杨玺的处分通报已经查明他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还涉及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带彩”麻将。
只是官方尚未披露这些问题与鸿茅药业案是否存在关联。
案件最后落到了涉嫌受贿犯罪。
纪委监委认定,杨玺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同时特别指出,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存在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党的二十大后仍未停止。
最终,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杨玺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接下来,随着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及司法程序推进,受贿金额、利益输送对象以及具体案情才有可能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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