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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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贵圈》栏目 闫妍
一盒没能寄到的月饼,把拥有超百年历史的奢侈品牌Tiffany(蒂芙尼)连续推上了热搜。当事人先后组建了20个维权群,用于同步事件进展。大量网友又将蒂芙尼员工的私生活公布于众,舆论从服务争议蔓延至基层员工遭遇大规模网暴。
不少网友发帖讨论称,部分群聊中出现了对涉事店员的人肉搜索和照片曝光,或已涉及“建群网暴”与“过度维权”。有网友表示,“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深仇大恨,需要这样开盒”“顾客有点得理不饶人了”“拉几千人群想针对基层销售有点过了”“这早就不是单纯的维权了”……
昨日,当事人在群里表示,将把所有群成员移除群聊“这件事不再继续讨论”,并将主页内容清空。
今日有媒体报道,涉事门店销售钟女士的儿子透露,其母亲的个人小红书账号及生活照被网友扒取后,作为素人承受了极大舆论压力。并表示,已于昨日接洽北京某律所,目前尚未签署正式代理协议,正处于证据固定阶段。后续具体维权方案、起诉对象及责任划分,将参考律师与两位当事人(钟女士、梁副店长)的意见,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维护权益。
蒂芙尼是否会开除两名涉事门店员工?涉事店员家属已表示将启动法律维权,公司是否知悉此事,又是否会提供相应支持?针对上述问题,蒂芙尼工作人员仅回应:“目前门店层面的人事处理信息我们并不完整掌握,品牌已就此事件展开调查。”
当事人被网友质疑“过度维权”
一场因一盒中秋月饼引发的消费纠纷,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从蒂芙尼作为奢侈品牌的服务失范,演变为对“维权边界”的公共讨论,最终以一种出乎多数人预料的方式走向收场。
事件的起点并不复杂。今年中秋前夕,一位在蒂芙尼成都专柜消费超20万元的顾客被告知,品牌将为其寄赠一份中秋月饼礼盒。然而节日过后,礼盒迟迟未到,并在顾客主动询问后才被门店销售告知“月饼寄错”。随后,该顾客发帖维权,并因“散装桃酥”“艺名致歉”“笔记被删”等一系列插曲出现,相关舆论快速发酵。
该事件在28日、29日进入了舆论高潮。先是,Tiffany中国区负责人向其致歉,称团队高度重视将认真核查推进处理。29日,当事人表示收到Tiffany零售管理团队发来的调查说明。承认了礼盒地址复制出错、员工沟通不当,也给出了员工处理、流程整改、当面致歉邀请等方案。
但当事人表示,“目前这份调查,依旧只有品牌单方面的陈述,没有给到可以佐证失误的后台记录;回复写地址没有存入系统,但员工确实拿到并使用过我的家庭地址用来寄东西;同时,我客观分享经历的笔记为什么会反复被投诉下架,这件事也依然没有得到解释。”
本来“一边倒”的舆论,却迎来了一系列的“反转”。
网友质疑的核心争议点之一,在于一捧鲜花。有网友爆料,门店工作人员送了一束价值1000多元的野兽派鲜花进行道歉,当事人表示“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直接快递给我送花”。此外,品牌方提出中国区负责人专程飞抵道歉、补偿全家蒂芙尼下午茶等方案均被拒绝,被网友质疑“想要的不仅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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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媒体注意到,为了满足网友“蹲后续”的需求,当事人在小红书上陆续建了20个“后续”群,其中20个已经满员,每个群500人,也就是说,一万人守在群里,在等一盒月饼的后续。
对此,不少网友发帖讨论称,部分群聊中出现了对涉事店员的人肉搜索和照片曝光,或已涉及“建群网暴”与“过度维权”。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质疑当事人意在“博流量”。据第三方平台数据,其账号近30天涨粉2.9万,获赞与收藏达5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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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事人已经把所有群成员移除群聊,并表示“这件事不再继续讨论”,其主页内容也已清空。但是,相关争议并未完全停息。
今日凌晨,有自称是“蒂芙尼事件当事人家属”发声表示,“家母与另一位当事人,只是普通从业者,她们的正常生活已经受到严重干扰,岗位上如果存在服务不周,应该由品牌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但一码归一码,有人未经许可,扒取、传播两位女士的个人照片与隐私信息,并发表贬损、侮辱言论。”
并表示,“网络群主对群内侵权内容负有管理责任,目前我们已经委托律师,针对隐私、肖像、名誉侵权的相关行为,依法开展维权。原博主曾就此表达歉意,但两位当事人暂未接受。我们呼吁大家保持理性,不要网暴任何人,包括原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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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是否属于过度维权?
在本次Tiffany月饼纠纷中,法律层面如何界定正当维权与过度维权?消费者建立20个群组、号召近万人向品牌全球总部发送邮件施压,这类集体施压行为本身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维权方式?边界在哪里?
著名律师、财经作家郭勤贵向《贵圈》栏目表示,“过度维权的判断标准为:维权本身合法,但手段超出必要限度、将针对企业的消费纠纷转嫁到员工个人,以骚扰、批量轰炸、曝光个人信息的方式施压,或者提出明显超出法定范围的高额索赔,就构成权利滥用。”
他表示,单纯号召大家向品牌总部发送邮件、投诉企业本身,原则上属于法律允许的舆论监督、消费者集体投诉手段。消费者有权向企业总部、监管部门反馈企业服务瑕疵,多人一起投诉本身不违法。消费者可以组织群体,客观陈述企业履约问题,只针对公司,不针对员工个人。但是,若:(1)邮件内容、群内讨论一旦转向攻击门店员工、披露员工个人信息、煽动网暴,行为性质立刻变质,从“维权”变成侵权;(2)如果组织大量人员,无事实依据批量轰炸、恶意重复发送侮辱性邮件,并非客观陈述纠纷事实,属于骚扰,涉嫌寻衅滋事;(3)建群的目的,如果不是单纯同步案件进展,而是组织、煽动对员工个人进行围攻、人肉搜索,则群主构成共同侵权。
“合法与违法的边界是,可以集体投诉或起诉企业,但不能集体围攻员工。针对企业的集体邮件投诉合法;一旦把矛头对准员工个人,就会越过法律边界。”郭勤贵表示。
群主声明群内“仅同步案件进展、禁止人身攻击”,但群内仍出现店员照片曝光、人肉搜索信息,给涉事副店长及其家人造成冲击。这种情况下,群主是否需要承担民事甚至行政、刑事责任?
郭勤贵谈到,关于群主的法律责任,并不是说一句“禁止人身攻击”就当然免责。司法实践判断群主责任,看三个维度:
1、建群目的:本群是为同步消费纠纷进展,还是从一开始就为组织网暴、人肉门店员工;
2、发现侵权信息后的处置义务:群主在看到群内发布店员照片、家庭信息等人肉内容时,有没有及时删除、撤回、禁言、移出成员、制止扩散;
3、是否放任侵权信息传播。群主仅同步案件进展,发布群规禁止网暴,发现人肉信息后,第一时间删除、踢人、警示。此时群主已经尽到管理义务,一般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由发布人肉信息的群成员自行承担;群主看到群内人肉曝光、网暴信息,视而不见、不删除、不制止,任由信息在20个大群持续扩散,即便事先写了“禁止人身攻击”,仍然构成未尽群组管理义务,属于放任侵权,承担补充侵权责任。
他表示,“如果群主组织、放任人肉搜索,造成严重滋扰,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只有群主主动组织、策划‘人肉开盒’,教唆收集、批量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才可能触犯《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单纯疏于管理、被动放任,一般不触及刑事犯罪。”
郭勤贵向《贵圈》栏目总结了该起事件三个核心要点:“一是,针对企业本身集体投诉发邮件,属于合法维权;但维权不能‘株连员工个人’,这是最核心的红线;二是,群主写群规不等于免责,看到人肉信息必须立刻处置,否则会被追责;三是,曝光员工照片、家庭信息,属于典型网络暴力,同时侵犯多项人格权益,受害人可以起诉、报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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