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频看,执法者只是正常拦停,都没有看到女子与交警之间存在过多交流,而且其强行离开发生事故,与交警的执法行为之间没有关联,几个行为需要分别看待。
2026年10月1日,广东广州一名女骑手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斑马线处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她没有配合停车,而是强行驾车离开。逃离过程中,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连人带车倒地,所幸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尚未看到警方正式认定结果。
女子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主要是行政处罚。
一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责任。如果摩托车确实违法通过斑马线、不按信号通行或妨碍正常车辆,可能面临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闯红灯还可能记分。
二是不服从交警指挥、强行驾车逃离的责任。该行为属于妨碍执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通常可能面临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罚。
民事责任方面。
女骑手突然横穿斑马线或路口,并且为了尽快驶离,没有尽到注意观察义务,行驶在人行横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可能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对于小轿车的车辆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交强险,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小轿车损失。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商业三者险或者由其自行承担。
目前公开信息只称她自己被撞倒,并未证实撞死或撞伤交警、路人。因此目前不宜断言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撞人司机是否会被追责?
司机责任重点看事故发生时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例如违反交通信号,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女骑手突然横穿斑马线或路口,小轿车在事故发生时车速较慢,且女子在被交警检查,小轿车司机没有想到对方会拒不配合继续行驶,对女子的行为不具有预见可能性,而且其是正常行驶。目前看司机的违法行为较小,可能不承担或者较小承担事故责任,例如次责。
司机若被认定承担部分事故责任,其交强险需要先行赔偿对方损失,商业三者险通常会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损失。完全无事故责任时,也可能涉及交强险无责赔付。
在没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情况下,小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行政责任。
对女子而言,关键不在于她被车撞倒,而是在交警已经明确拦停后仍强行驾车驶离。如果仅造成一般交通混乱、轻微后果,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撞伤交警、辅警或路人,且存在冲撞、拖行等暴力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等刑事犯罪。
所以女子大概率会因抗拒交警检查承担行政或治安责任。事故责任可能会被定为全责或者主责,也就是需要承担对方车辆被撞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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