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场有一句老话,叫“未去朝天子,先谒书吏”。
那些在部里抄抄写写、跑腿递件的书吏,看似只是衙门里最不起眼的文员,却握着报销军费、核销账目的生杀大权。各省督抚进京,威风八面,到了户部、兵部,照样得对这群“小人物”客客气气,甚至低声下气。因为一笔钱能不能顺利报销、什么时候能批下来、会不会被挑出毛病打回去,全看他们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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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吏的油水,主要来自“回扣”。
按晚清官场的通行规矩,报销一笔款项,书吏要抽“一厘三毫”,也就是报销一百两银子,得给书吏一两三钱。这比例看着不高,可架不住数额巨大。
曾国藩、李鸿章麾下的湘军、淮军,历年军费报销高达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光给书吏的回扣就要四十万两,折合今天的人民币约八千万元。李鸿章虽然权倾朝野,也惹不起这些地头蛇,只好派人去谈。
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八万两银子了事,折合人民币约一千六百万元。堂堂中兴名臣,报销军费尚且要乖乖“上供”,可见书吏的胃口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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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军费一项。
晚清学者冯桂芬生活在道光、咸丰年间,他估算过,全国书吏的灰色收入加起来,每年超过两千万两白银。而当时整个清朝的财政收入,也不过四千多万两。也就是说,书吏们从国家财政里“刮”走的钱,几乎相当于朝廷一年收入的一半。
他们不是官员,不领高薪,却靠着一支笔、一把算盘、一肚子“部规”,把国家的钱源源不断装进自己口袋。
书吏之所以如此嚣张,根子在制度的漏洞。
清代部院处理公务,全靠成文和不成文的“则例”,这些规则繁杂琐碎,外人根本摸不清。官员三年一换,书吏却世代相传,父子师徒一脉相承。新来的官员连公文格式都搞不明白,更别提那些藏在故纸堆里的门道。
于是,书吏成了唯一懂规矩的人,也成了唯一能操纵规矩的人。你想报销,他说你格式不对;你改了,他说你缺印信;你补齐了,他说还得等堂官画押。每一道关卡,都是伸手要钱的机会。官员们为了省事,索性一次性给足回扣,求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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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唐的是,书吏的“编制”本身也是可以买卖的。一个户部书吏的名额,黑市上能卖到数千两银子。买下这个名额,就等于买下了一台印钞机。书吏们把差事当生意做,把公文当商品卖,把国家财政当自家钱庄。晚清吏治之烂,烂到骨髓,从这些最底层的“公务员”身上,已经看得清清楚楚。
李鸿章给书吏送八万两银子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几十年后,他亲手缔造的淮军体系也会在甲午海战中灰飞烟灭。而书吏们依然坐在各部堂的角落里,翻着泛黄的则例,等着下一笔报销单送上门来,王朝可以换,皇帝可以倒,书吏的算盘,永远打得噼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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