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武汉,八年时间,28起持枪案,21条人命。制造这一切的人叫张明高,不过更多人记得的是另一个细节:他作案用的枪,大部分是他自己在车床上一件件磨出来的。
一个三级车工,白天在工厂干活,晚上用同样的手艺造枪。
张明高初中文化,但机械加工技术过硬。他利用工厂设备,花了数年时间自学制枪,从最开始的钢管锉膛线,到后来能造出可装填弹药的土铳,再往后,他甚至两次潜入派出所盗窃制式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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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械制造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高门槛的活,但张明高用一把车刀、一台车床和一摞机械书籍,把门槛拆掉了。
这里面藏着一个很少被讨论的问题。张明高用工厂设备造枪的那几年,工厂对设备使用的管理几乎不存在。深夜车间里只有他一个人,材料从厂里拿,工具用厂里的,成品藏在身上带出去。
这套操作放在今天几乎不可能实现,但在当时,制度对技术资源的管控基本停留在别把设备弄坏的水平。
技术被一个人掌握了,它的用途就不再由制度决定。
但技术只是工具,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他的心理演变。张明高十岁丧母,十五岁丧父,辍学后去父亲厂里求一份工作,被拒;找居委会求助,没人管。他后来在审讯中说过一句话,从那时候起,他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他在日记里写下,我要杀人,不论是谁,碰到我的枪口准倒霉。
这句话是理解他犯罪模式的关键。张明高没有固定的仇人,他随机挑选街头独行的路人下手。他供述说,因为找不到当年害父亲的那些人,就让无辜的世人替社会赎罪。他原本计划杀害五百人,落网前已经杀了二十一个。
犯罪心理学里有一个概念叫外罚性反应。说的是个体在遭受挫折后,将攻击的矛头指向外部世界,通过加害不特定的对象来宣泄怨恨、获得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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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高是这种心理机制的极端样本。他把个人苦难转化为对全社会的仇恨,然后用随机杀戮来结算这笔仇恨。每杀一个人,他就觉得自己讨回了一分。
一个值得追问的细节是,张明高的反社会倾向并非一夜之间形成。他十六岁进厂,同事眼中是踏实能干的青年,但私下里不交友、不恋爱、不参与任何集体活动,全部时间用来研读兵法和枪械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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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长期的自我封闭,让他的偏执认知没有得到任何校正。周围没有人走进他的内心,也没有人察觉他在车间角落锉枪管。八年时间里,他在工厂和出租屋之间维持着一个完全隐形的犯罪人格。
1991年11月,一个房东在下水道里发现了一颗子弹。他联想到之前大年三十橡胶厂斩首案的通缉令,注意到新租客床底下的白色旅游鞋和密码箱,报了警。警方突袭时,张明高身上搜出一支已经上膛的六四式手枪。
八年追捕,突破口不是线人,不是技术侦查,是一颗堵在下水道里的子弹。
张明高在1991年12月被执行死刑。
但他留下的问题没有跟着他走。一个掌握了精密制造技术的人,在制度对技术资源和心理危机都缺乏有效管控的环境里,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问题,张明高用八年时间给出了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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