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先行调解机制,化解两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均系原债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依法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两起纠纷的原债权人生前均向同一名债务人出借款项,后原债权人因故去世。债务人在原债权人去世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还款。继承人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审查认为,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先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发现双方心里有个共同的疑问——债权人都不在了,钱到底要不要还?该还给谁?
面对当事人的疑惑,调解员没有急于制定还款方案,而是先围绕“债权能否继承”“债务人向谁履行”这两个核心问题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
债权属于遗产,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权人虽然去世了,但他借出去的钱属于合法财产,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
人死亡后,债不会跟着“消”。借贷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的,不会因为债权人去世就自动作废。债务人该还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只是还款对象变成了继承人。
不还钱,继承人可以依法起诉。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就是合法的债权人。债务人拒不还款的,继承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问题讲清楚后,调解员顺势从情理角度引导债务人换位思考,债权人的离世已给其家庭带来沉重打击,继承人不仅承受丧亲之痛,还要为追索合法债权奔波,于情于理都应积极配合、主动还款。
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债务人的心结逐渐解开。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债务人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期限达成调解协议。
释法 >>
承办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债务人存在“人亡债消”的错误认识,这不仅会损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社会诚信秩序。两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既依法维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通过释法说理让债务人明白了“债不因人亡而消”的法律道理。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借条、转账记录等债权凭证。若出借人去世,继承人可依法主张债权,需提供借据、转账凭证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证明继承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债务人应当诚信履约,及时向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张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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