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9月2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合肥荣事达水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的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纯水机“总净水量”“净水流量”两项关键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处以罚款5136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292元。
“合市监处罚﹝2026﹞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监督抽查中,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该公司生产的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纯水机(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总净水量”、“净水流量”项目不符合GB34914-2021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7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企业的异议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原因:申请提出的时间已逾期。2026年7月13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荣事达第六工业园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库存的45台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纯水机(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当场予以查封。经批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13日予以立案,2026年7月15日和7月2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询问调查,针对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查封物品于2026年8月11日予以解封。
企业已主动将上述不合格产品召回并对召回产品进行拆解处置,全部标签、合格证及铭牌已销毁。2026年7月3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发函佛山市局协查,2026年9月3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根据调查和回函确认该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纯水机数量为50台,并且佛山市蜂启电器有限公司已向企业支付货款。
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不合格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纯水机为线上销售产品,由佛山市蜂启电器有限公司负责平台线上销售,该公司对外以控股子公司合肥西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义与佛山市蜂启电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纯水机共生产50台,出厂价格642元/台,金额32100元(含税),生产成本545元/台。已全部销售给佛山市蜂启电器有限公司,货款已支付,库存的45台荣事达牌RSD-RO800-E01型纯水机(检验日期2026年3月26日)产权属佛山市蜂启电器有限公司。本案货值金额32100元,违法所得4292元。
据了解,“总净水量” 指的是滤芯在报废前能净化的总水量,关乎消费者多久需要更换滤芯、长期使用成本几何;“净水流量” 则决定用户接一杯水要等多久。(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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