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我跟大家分享过,百度上搜到的一则近期有人实名举报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存在开标前召集投标人开会、泄露机密数据、逼迫企业退出投标等情况,并且举报人手握录音、书面函件等全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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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实名举报到底有没有杀伤力?
对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这类依托公共资源运行的公立医院,一份附带完整证据的实名举报,和普通商业纠纷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公共资源关乎着社会共同的利益,一旦有人举报,必定会推动相关部门核查,整个过程不仅要审核项目本身是否合规,还会对医院的公信力造成巨大的考验。
还有一点是,没有多少机构是经得起查的,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即使举报人举报的只是张三李四,也很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与张三李四有非法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的王五也会被一起坐实,即使举报人不认识甚至压根就不知道王五等人的存在。
之前最典型的山西反腐就是这样的情况,本来只是举报一个人,结果一查就是一帮,一动就塌方,7名省部级干部、市厅级45人、县处级545人,光在太原一个地方,就查处了连续三任市委书记、三任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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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的威力尚能如此,实名举报只能更大,因为匿名举报下,举报人的信息对被举报者来说是保密的,可实名举报相当于在对方面前明着告诉他,自己是谁。由此可见,实名举报对内容的真实性,相对来说,要更加可靠一些。
不过,我还是建议如果大家遇到不公平的事,最好还是通过正规的投诉举报渠道去申诉,尽量不要把网络曝光当第一选择,毕竟,有些事情通过有关部门的调解是可以解决的,而把事情发到网上,一旦造成恶劣影响,无论是对公权力还是对机构来说,长期的信任都是很难修复的。
可正规渠道解决不了问题的话,网络曝光其实反倒成了最优解,因为普通人作为弱势群体,通过常规的渠道得不到善待,借用网络舆论也无可厚非。
就像举报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这件事,当事人完全是按照常规流程,向医院纪委、中山大学纪委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递交实名举报材料之后,久久没有得到相应回应,才把相关线索放到网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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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持续关注这条线索,但事实的是非曲直仍要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本文只是跟大家探讨合理维权的方式方法。我们更期盼的是,每一份合法递交的维权线索,都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不需要走到网络曝光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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