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桥上钓鱼“钓”到一个价值万元的无人机,无视旁人劝阻和桥下机主喊叫,直接装包带走!这究竟算捡还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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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傍晚,一名男子在武汉杨泗港长江大桥上垂钓。
而在桥下,网红胡帆的拍摄团队正在用无人机航拍水上飞人“御剑飞行”,拍摄路线经过合法合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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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飞行航拍时,突然撞上了桥上这名男子垂下的鱼线,被鱼线缠住后失控悬在半空动弹不得。
桥上的男子突然感觉竿子一沉,以为中了条大鱼。赶忙收线,拉上桥面一看,没有鱼而是一架无人机,还带着摄像头和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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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目击者黄先生当时正在桥上用手机拍江景,见状上前询问男子:“这个无人机是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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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男子摇头:“不是。”
黄先生提醒他:“这上面有联网、有定位、有摄像头,拿走会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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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没接话,从包里掏出一个布袋,把无人机往里一塞。接着他又试图将无人机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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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10分钟后,他收了竿,带着无人机匆匆离开了现场。
桥下的胡帆女士察觉设备失联后,一边火速往桥上冲,一边拼命呼喊想拦住对方离开。可等她赶到桥面,人已经走了。
胡女士介绍,这台无人机购买价格一万一千多元,如果机主在后台进行注销操作,这台设备就会直接报废,无法再使用。同时透露无人机带有专属设备码,一旦私自使用或者变卖,都会留下清晰记录,根本无法洗白。
事发之后,胡女士已经报警,同时黄先生把拍摄的视频提供给她,协助警方寻找带走无人机的男子。
黄先生将视频传到网上之后,网友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部分网友认为,无人机自己撞上鱼线,属于“自投罗网”,男子钓上来属于“捡到东西”,算运气不算做错。偷东西才叫犯法,捡来的东西拿回家,最多算是道德问题。
还有不少钓友附和,钓鱼本来什么都有可能钓上来,渔网、轮胎、杂物都很常见,钓上来就是自己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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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多网友表示,无人机属于他人私有财物,只是意外被鱼线缠绕,并不是无主遗弃物,物品所有权依旧属于机主。明知失主就在附近,旁人劝阻依旧拿走物品,已经不属于简单捡到东西,存在侵占他人财物的嫌疑,应该属于“偷”了。
不少法律博主也对此事进行解读。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归还价值数额较大的财物,就有可能构成侵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且这事从根上就违规。根据《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长江、汉江桥梁上明确禁止垂钓。男子往桥栏杆边一站,本身就已经踩了红线。桥上垂钓不仅影响通行,鱼线还容易割伤路人、勾到车辆,带着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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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钓鱼男子对此事作出了回应,表示当时想着先带回家,并非打算占为己有,还在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其实这不是孤例。
此前江苏一名男子在河道垂钓,鱼钩勾住别人落水的价值八千余元的运动相机。失主找到他协商返还,男子索要高额报酬,拒不交还,最后警方介入,按侵占相关规定处理。
因此,打捞或者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不要私自留存,妥善保管并主动联系失主或报警,才是合法稳妥的做法。意外捡到别人的财物,那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财富,而是一份需要妥善处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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