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品是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救命药,然而一名66岁的男子,手握医院开具的正规戒毒药品,非但没有用来好好戒毒,反而把治病的管制药品当成牟利工具,加价卖给同乡发小。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贩卖管制精神药品的案件。
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名叫王某,今年66岁,是北京登记在册的戒毒人员。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王某起诉至朝阳法院。一个本该依靠药品戒除毒瘾的戒毒者,为何会站上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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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2025年10月,北京警方对一起涉毒线索开展抓捕行动,在购药人员宋某的住处,将前来会面的王某当场控制。民警从王某随身物品中查获白色药片若干,经专业鉴定,确认药片内含丁丙诺啡成瘾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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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北京一家戒毒医院登记在册的戒毒人员,这种药片本是医院专门开给他用于戒毒的专用药品。那么,王某携带的戒毒药片,为何会被认定涉嫌贩毒?这还要从涉案药品本身说起。
法官介绍,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属于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纳入毒品管理范畴。合规遵医嘱服用是戒毒良药,一旦私自加价售卖、碾压烫吸,就会直接触碰毒品犯罪的法律红线。经审查,王某就存在违规烫吸药片的吸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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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王某就有吸食海洛因的恶习,还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常年毒瘾缠身,王某在医院办理手续、定期申领戒毒专用药片。2019年起,王某领取两板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开药成本为220元一板。可他没有全部用于自身戒毒,反而囤积药品,以500元一板的价格进行转卖。
王某和购药人宋某是同乡发小,两人早年都有海洛因吸食史,互相知晓对方对丁丙诺啡存在依赖,王某便抓住这个机会,利用自己的开药资格囤积药品加价进行售卖。
王某想尽各种方式躲避医院监管,全程使用隐秘方式完成交易。通过藏匿手段,将药片塞进茶叶包装盒,伪装成普通茶叶邮寄给宋某某。两人通过微信转账付款,累计流水高达三万余元。
综合本案门诊记录、微信聊天、快递物流、转账流水、证人证言等全部客观证据,足以认定王某存在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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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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