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宜宾日报·政法周刊》报道一则消息,标题为《男子拒执被拘十二日后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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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实力借的钱,凭什么还?”被执行人田某这句荒唐话,把失信者的傲慢暴露得淋漓尽致。然而,当叙州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动真格——拘传、送拘、拘留其12天时,他立刻收敛了嚣张态度,赶忙托朋友筹款偿还了部分欠款。
这个剧情的反转,其实说明了一个常理:失信行为或许能逞一时嘴快,却躲不过法律追责;文明城市里,从来就没有赖账者的舒服位置。
诚信是宜宾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底色。长江首城追求的目标,不仅是江清岸绿、街净灯明,更是信守承诺、一诺千金:商家明码标价,企业不拖欠工资,借了钱要按时还,法院判决了要主动履行义务。
案件中,被执行人田某借6000元不还、挂电话、藏匿逃避,看似“小案”,实则啃食社会的信任——你骗我一次,我防你一生。如果人人都学田某,邻里不敢互助,商户不敢赊欠,外地人不愿投资,那么,文明将只剩下招牌,没有现实的根基。根基不牢,必然地动山摇。
也许有人认为,拘留完了就不用还钱了。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司法拘留是惩戒,不是抵债;被执行人田某拘留期满出来后,剩余未履行的还款义务依然要履行,法院会继续依法推进剩余欠款的执行工作,田某继续赖下去可能触犯拒执罪,会受到刑事处罚。法院想要达到的目的,从来不是把人关几天了事,而是要把“欠债还钱、言出必行”的“铁规矩”立起来。
宜宾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一直走的是“软引导+硬执行”两条路:评选“诚实守信宜宾好人”、推行“信易贷”“信易游”,这是奖守信、是“软引导”;曝光失信者名单、限制高消费、“执行110”上门拘传和送拘留所,这是罚失信、是“硬执行”。
被执行人田某被拘留后主动偿还3000元,既是怕继续赖账自己会吃亏,也是被法治拽回诚信的轨道内——这恰恰说明:对失信者的“零容忍”,就是对守信者最大的保护和尊重。
一座文明城,容得下烟火气,容不下赖账理。被执行人田某的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别把别人的善意当自己的“实力”,别把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一张废纸。在宜宾,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可能被“请”进拘留所,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人人都可能遇到困难,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不还,插翅难逃。只要每个人都把“还钱”当成本分,把“守诺”变成习惯,宜宾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定然留得住、守得稳、擦得亮。(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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