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一法院对一起典型的彩礼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2001 年出生的贵州女子赵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赔被害人 18.8 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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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的起因,是赵某无力偿还的个人债务。2025 年 12 月,赵某与同案犯张某(目前仍在逃)合谋,决定以 “结婚收彩礼” 为幌子骗取钱财,用来填补自己的债务窟窿。通过婚介公司的介绍,赵某与被害人王某甲快速相亲,两人见面后没几天就登记结婚,整个流程推进得异常迅速。
相亲和登记过程中,赵某全程隐瞒了自己身负高额债务的事实,更没有透露自己 “结婚只为骗钱” 的真实目的。靠着虚假的结婚意愿,她顺利从王某甲手中拿到了共计 18.8 万元的彩礼钱。可一旦领完证、钱到手,赵某的态度立刻 180 度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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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长期拒绝与王某甲共同生活,完全没有组建家庭、履行夫妻义务的想法。更离谱的是,在和王某甲保持法定婚姻关系的同时,赵某始终和自己的男友王某乙维持着恋爱关系,所谓的 “婚姻”,从始至终只是她骗取钱财的工具。
2026 年 2 月初,赵某再次找借口离开王某甲,之后便彻底失联、杳无音信。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的王某甲随即报警,这场披着婚姻外衣的诈骗案就此败露。2026 年 6 月,潜逃数月的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她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骗来的 18.8 万元彩礼,已全部被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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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过程中,婚恋服务合同、彩礼收条、平台支付交易明细、多名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赵某本人的供述等证据互相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登记结婚收取彩礼为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理,最终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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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也再次给公众敲响警钟:“骗婚” 绝不是普通的婚姻纠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婚嫁之名索要彩礼并失联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面对闪婚、大额彩礼等情况,务必保持谨慎,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与家庭情况,留存好转账记录、收条等凭证,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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