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
启用一批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超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自2026年10月20日00时起,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S213省道部分路段,启用智能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记录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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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取证设备安装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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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琼海公安交警)
【责任编辑:李雨聪】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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